不久前,區塊客才報導過中國政府公布了一項「處置非法集資條例」草案,但該條例主要是針對非法集資活動,虛擬貨幣只能算是被殃及的「池魚」。
然而,今日 (9/4) 中國數個金融及行政機構聯合發布了一項公告,直接涉及 ICO 、代幣和數位貨幣的管理及處置。這些機構包含了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
ICO 將被禁止
在第一條公告中,首先將 ICO 定性為可能的違法活動。內文指出 「代幣發行融資 (即 ICO) 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的非法公開融資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並且否定了代幣及虛擬貨幣作為貨幣的功能,「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特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在定義 ICO 屬性之後,緊接著在第二條便禁止未來的 ICO 活動,「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並表示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 ICO,以及已完成 ICO 項目中的違法行為。
交易所功能被閹割
在第三條公告中,交易所提供的服務幾乎全部被禁止,「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若是違反以上規定,有關當局將會依法關閉其網站或行動裝置 app,並且吊銷營業執照以及將 app 從應用商店下架。雖然目前沒有直接強制關閉交易所,但是失去這些功能的交易平台就如同「不能賣牛肉麵的牛肉麵店」,已經名存實亡了。
錢包服務亦可能被波及
第四條公告將代幣和 ICO 相關的業務也做出了規範,文中提及 「各金融機構及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帳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雖然沒有明指錢包公司,但明顯錢包所提供的服務包含在以上禁令之中,這意味著加密貨幣錢包很有可能被歸納為違法業務,端看中國執法部門如何定義。
個人之間的交易行為尚未被禁止
對於個人對個人的代幣交易,有關當局採取勸導方式而非強行禁止。第五條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與交易存在多重風險,包含虛假資產風險、經營失敗風險、投資炒作風險等,投資者須自行承擔投資風險,希望廣大投資者謹防上當受騙。」
雖然個人之間的交易不在禁止之列 (亦或是極難禁止),但失去了交易所以及信息中介平台,交易者之間只能採用口耳相傳的模式,這種交易形式無異於回到了上古時代。
透過以上幾點禁令及規範,中國的 ICO 及代幣業務可謂被「連鍋端」了,這份公告的出現也導致全球數位貨幣價格的全面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