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代幣簡易協議(Simple Agreement for Future Tokens,以下簡稱 SAFT) 是一個用來簡化 ICO 投資複雜度的一個協議,讓創投 (venture capital) 可以一開始以法定貨幣投資新創公司,承諾於未來某一日可以換取定額的 ICO 代幣 (token) 。其目的在於,當新創團隊成功開發平台後,使用者可以用代幣在平台中使用,此時代幣就會具有價值。
2017 年 11 月 21 日,在美國曼哈頓葉史瓦大學(Yeshiva University)的班傑明·卡多佐法學院(Benjamin N. Cardozo School of Law)舉行了一場名為「建構符合標準的代幣銷售」(Structuring Legally Compliant Token Sales)的科技專題討論小組會議,討論證券法規及 SAFT 。
該小組會議的主席由卡洛佐法學院技術創業診所創始人暨主任兼法律臨床副教授 Aaron Wright 擔任,參與專題討論小組座談的成員有:Hogan Lovells 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Lewis Cohen 、 Morrison&Foerster 律師事務所法律顧問 Joshua Ashley Klayman 及 Marco Santori 、 AngelList 融資平台法律總顧問 Erik Syvertsen 、 Debevoise&Plimpton 合夥人 Lilya Tessler 及 Latham & Watkins 律師事務所的律師 Yvette Valdez 等人參加。
該場會議中,Cooley 律師事務所的 Marco Santory 及 Protocol Labs,談話集中在 SAFT 白皮書上,以及 Cardozo 區塊鏈項目在前一天對此架構的批評。
Santori 說明:首先,一旦協議發佈且準備啟用時,投資者相當於取得合約,預購這些代幣的人等同「承擔企業風險」,此部分就牽涉到有價證券。接著,Santori 繼續將這部分與銀行之間如何資助礦工挖掘黃金來做比較。
Santori 推論:當礦工挖到並帶回黃金時,沒有人認為黃金是有價值的商品。
同理可證,這樣一來在 SAFT 的協議下,企業家甚至不需要出售他所支付給投資者的回報,投資者只需給予銀行數位貨幣──隱喻的黃金。然而,這些參與座談的律師群們不斷質疑代幣真的能夠被認為是一種礦產,而 SAFT 能被視為這個資助礦產的工具嗎?Wright 對此抱持否定的態度,他認為法院不會將代幣從 SAFT 中分離出來;相反地,他們會看整個過程。在他的談話結束時,他得到一個結論說:這就是法律。
該小組提供了有關 SAFT 的見解,此份報告是由律師 Marco Santori 和 Protocol Labs 的主管們 Juan Benet 和 Jesse Clayburgh 共同撰寫的白皮書。
將「代幣」作為商品
Latham&Watkin 律師事務所的律師 Yvette Valdez 的思考更參雜了企業家的顧慮,在他看來代幣預售及 SAFT 並不那麼簡單。此外,他更提出了另一個問題:當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可能有管轄權時,企業家們是否會過度關注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此論點,他說明:一家石油公司向煉油廠購買契約長期以來是一種慣例,也會按照契約上所訂定的日期與價格交付 100 加侖的原油。 Valdez 解釋:「這是合法的,因為煉油廠是一個零售商,它會收到油並且使用它。」
然而,相同的情形若放到對沖基金企圖購買這樣的合約的話,那麼它就變成衍生性金融商品。同樣的道理,一個風險投資者可能提前向 SAFT 購買一堆代幣,卻不把這些代幣用在平台上,只打算在某個時間點售出代幣以獲取利潤。如同先前的例子,一些投資者購買公共事業代幣,之後以同樣的手法將其拋售獲取利潤。
在小組討論結束時,代幣發行者似乎比問題討論之前還要來的更棘手。誠如 Klayman 所說,這些問題一直以來不是容易解決的問題。她說:「沒有好壞之分,這就是事實和實際情況。」
(本文由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及區塊客共同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