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主席 Jay Clayton 本周三接受 CNBC 採訪時表示,SEC 不會為了迎合加密貨幣而修改證券法規。
Clayton 首先澄清真正作為貨幣用於交易的加密貨幣不是證券,例如比特幣,那不歸 SEC 管轄。他說:
作為主權貨幣替代品的加密貨幣,例如以比特幣取代美元、歐元、日圓,那個類型的貨幣不是證券。
但是,任何代表著投資一間企業、並且該企業會影響其價值的代幣斷然就是證券,將受到 SEC 的監管。 Clayton 更具體地解釋道:
有一種數位資產,我給你我的錢,你離開之後開始創業,作為我的回報,你說『我會分你一些收益,或是你可以在二級市場賣出代幣來獲得利潤』。那就是證券,而我們負責監管。我們監管那種證券的發行,也監管那種證券的販賣。
他補充,如果企業打算在私募中販售 ICO 貸幣或股票,那就遵守私募的規定。若是想公開發售,必須聯絡 SEC,並且提交財務報表、提交應披露資訊、以及承擔美國法律所要求的責任,SEC 很樂意協助前來接洽的企業。
Clayton 說他不會支持重新定義證券以遷就新技術的作法,按照現行法規,美國已建立一個「全世界都羨慕」的 19 兆美元證券市場,「我們不會對行之有年的傳統證券定義進行任何修改」他這樣表示。
當主持人請 Clayton 判定以太幣、瑞波幣等競爭幣的屬性時,他拒絕為這些特定的競爭幣下判斷,只是提出了一個大原則:任何代表一種資產或是一個項目價值的事物,都將繼續被 SEC 視為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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