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央行 (Bank of Thailand) 近期已宣布允許當地銀行與金融機構得以透過子公司投資、發行與銷售加密貨幣,但央行先前禁止銀行涉足加密貨幣交易的規定依然存在。
泰國央行 8 月 1 日發布的法規聲明指出,泰國銀行業現在可透過子公司發行數位貨幣、提供加密貨幣經紀服務、營運與加密貨幣相關事業,並且可投資加密貨幣。
然而,泰國央行這份聲明再度確認,所有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不得直接交易或處理加密貨幣。
雖然銀行現在獲允可建立可處理加密貨幣的子公司,但這些子公司不准向客戶與大眾提供加密貨幣相關服務,只能與經過泰國證管會 (Thai SEC) 及泰國保險監理委員會 (OIC) 核准的其他公司來往。
泰國當地媒體 Blognone 的報導指出,這些子公司也不得向散戶或個人提供加密貨幣相關服務。
不過這些子公司可以在為了發展「金融創新」或擴大金融服務品質的服務下,利用泰國央行的監理沙盒,向想要投資數位資產的客戶提供資源。也就是說,如果這些銀行想要在貢獻金融創新的目的下發行 ICO,他們可透過央行監理沙盒的方式進行。
泰國央行在今年稍早公布規定,禁止泰國銀行機構涉足投資與交易加密貨幣,也不得參與建立加密貨幣交易所。泰國央行也要求銀行不可建議個人進行加密貨幣投資或交易,也禁止消費者使用信用卡購買加密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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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泰國央行沒有直接修改上述禁令,但最新頒布的法規很可能是營造加密貨幣環境的重要進展,藉此提升當地的金融與經濟領域。
泰國政府 5 月時發布一套監管框架,把加密貨幣定義為「數位資產與數位代幣」,並且將監管歸屬於泰國證管會。
泰國央行 6 月初時公布考慮利用央行發行數位貨幣 (CBDC) 的方式來進行銀行間結算。央行指出,採用自家發行的加密貨幣將減少交易成本、降低交易與驗證時間,原因是與現有系統相比,採用新方式的中間程序較少。
泰國政府在 7 月初頒布首次代幣發行 (ICO) 的規定,成為全世界率先允許 ICO 在獲得全面監管環境之下運作的國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