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8 月 25 日,一條關於姦殺案的新聞佔據了中國國內各大媒體的頭條。該案件發生於 2018 年 8 月 24 日下午,中國溫州樂清一位 20 歲女孩通過滴滴打車平台搭乘了一輛從樂清往永嘉上塘的順風車,正常行車差不多會有一個小時的車程。
然而中途女孩卻向好友發微信稱:「司機開的山裡沒有一輛車,有點怕」,緊接著五分鐘後又發微信,內容非常簡短:「救命、搶救」之後就失聯了。
好友在聯繫不上女孩的情況下,於 24 日下午四時左右,聯繫滴滴平台要求查明司機信息,平台客服以保護隱私為由拒絕。好友隨後向永嘉縣警方報警,警方協同女孩好友聯繫滴滴,在表明警方身份的情況下,要求滴滴提供司機具體信息,平台客服以沒有權限為由拒絕。
下午 5 時 42 分,滴滴來電表示已聯繫上司機,但司機表示女孩並沒有上車,同時平台拒絕提供司機具體信息。直至當晚 8 時,滴滴才將司機車牌信息給到警方。
次日凌晨,警方抓獲犯罪嫌疑人司機,司機承認了姦殺事實。上午 7 時,警方帶著司機在淡溪一處山上找到了拋屍地點。
大家紛紛指責滴滴平台維護司機,不提供身份信息,同時據虎嗅消息透露,滴滴平台上乘客的信息對司機卻是公開的。身份信息的採集與保護在這場案件中成了各方關注的重點。
近期各個區塊鏈媒體都在強調區塊鏈技術在「身份」方面的優勢,筆者就在想:區塊鏈技術推動下的身份技術能否幫助人們杜絕類似於上述事件的慘案呢?抱著這樣的想法,筆者參看了各類相關的文案,總結了一下區塊鏈在身份領域的應用特點。
以區塊鏈為驅動的身份技術
來自皇家墨爾本理工大學區塊鏈創新中心的 Alastair Berg 對身份技術的觀點是——推動身份技術普及的內因是社會的進步、經濟的發展以及人口的增長;外因是國家需要一種方法對其人民進行追蹤和控制。身份證明也由最基礎的「身份證」衍生出了各種功能性身份證明。
當一個人擁有多重身份證明時,身份信息的採集和管理難度系數便大幅上升,隱私洩漏也就成了身份技術發展歷程中的一個壁壘。對於身份證明本身而言,管理者希望身份是唯一、標準且穩定的;而個人則希望擁有多重身份,在保護隱私的前提下滿足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認同需求。
如今的區塊鏈承載著人們對匿名、隱私以及分佈式數據的期望,殊不知早期的互聯網也肩負著這些使命,只不過互聯網並沒有實現這一偉大願景,反而讓身份信息的洩漏、非法販賣變得更加便利。大數據下沒有隱私,我們每個人的身份被各方管理者看的透透徹徹,它們甚至有權決定將我們的身份信息「出賣」給誰。
現在大多數區塊鏈應用都以「身份自治」為標榜。身份自治包含以下內容:
- 區塊鏈技術推動下的信息可溯源且不可篡改。
- 零知識證明 (zero-knowledge proof) 、環簽名 (ring signature) 等匿名技術對隱私的保護。
- 分佈式存儲將信息存儲權從中心機構剝離。
基於以上三個特徵,實現了個人可以選擇將哪些身份信息或屬性廣播給其他實體,以及廣播持續時間等。
看上去「身份自治」似乎滿足了我們對身份技術的所有幻想,但當我們將這樣的特性放在案件中回顧時,就會發現它並不是那麼行之有效。
什麼是身份認證技術急待解決的問題:隱私?保護?
互聯網時代的隱私保護是身份技術面臨的最大壁壘,滴滴公司不提供司機身份信息的理由之一也是隱私保護,那麼重點在「隱私」還是「保護」呢?
我們在談論隱私保護的時候,沒有人來給出一個明確的定義,劃清隱私和可公開信息的界限。放入案件中考慮,當警方和受害人朋友向滴滴平台索要司機身份信息時,滴滴平台應當給出什麼信息呢?而滴滴平台將乘客的姓名、性別、聯繫方式透露給司機是否構成侵犯隱私?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電話號碼、身份證號、駕照、車牌等等這些信息均可以在不同場景中歸納到隱私範圍內,很多人說姓名可以公開啊,那為什麼會有匿名交易、匿名留言這樣的需求呢?如果說司機需要將這些信息的使用權交給滴滴平台,或者將上述信息都交給執法機構,那追求身份自治又有什麼意義呢?
或者有人會說使用智能合約給執法機構弄個接口接入分佈式數據庫,那這和由執法機構採集管理身份信息又有什麼區別呢?
所以身份技術面臨的最大壁壘應當是——如何定義不同場景下隱私信息的劃分,以及如何定義特殊機構在特定場景下的信息使用權限。
區塊鏈目前能解決的身份技術問題
區塊鏈技術雖然不能定義隱私,也不能賦予某些機構特殊權限,但區塊鏈還是可以解決一部分現存的問題。
案件發生後很多網友也在各個媒體評論區寫下了關於滴滴平台的其他問題,有兩件事再次激起群眾的怒火。
其一,涉案司機在案發兩天前就有作案動機並被乘客投訴,然而,平台毫無作為。
林女士在事件發生後馬上向滴滴投訴,但截至案件發生都沒有收到反饋和處理結果。直至案發後,滴滴平台主動聯繫林女士約見面。
其二,涉案司機將犯罪過程拍攝並上傳到了網上,同時將受害者信息公佈在社交軟件中。
對此筆者真的不知如何評述,執筆默哀,願逝者安息。
壓下怒火,我們理智的探討一下區塊鏈技術能幫到我們什麼。被投訴之後,平台並沒有做出任何舉動,我們權且認為平台是人工操作,忽略了這條投訴,那麼我們是否可以通過智能合約建立一個雙向評價的通道呢?且區塊鏈可以避免身份造假,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虛假評價、惡意投訴。當出現投訴時對該投訴進行風險評級,高於風險臨界值的投訴提交至執法機構處理,低於風險臨界值的投訴將展示給乘客以作警示。
社交軟件、平台的管理也有待加強,區塊鏈能做的就是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身份造假,以及建立一套合理的信譽機制,方便執法機構採取合理的監管行為。
對案件的延伸思考
案件發生後滴滴公司在社交媒體上發佈了道歉聲明:
道歉本來是一種美德,但在滴滴的道歉中,筆者沒有看到美,更沒有看到德。兩個月前的空姐遇害案後,因為滴滴的一份道歉聲明,各個媒體站出來為滴滴說話。三個月不到的時間,就想問問這些媒體臉疼不疼?況且不久前滴滴還在微博上把空姐遇害案的道歉信刪除了!
滴滴平台會出事很大程度上與它的理念有關——滴滴從一開始就沒有將「順風車」定位成一個「出行服務工具」,而定義為一個「出行社交工具」。
原滴滴順風車事業部總經理黃潔莉 (於 2018 年 8 月 26 日被滴滴宣佈開除) 在接受採訪時說過這麼一段話:「結合司機聊天群里的言辭,司機們也真是積極響應平台的號召呢。」
一個打車工具,短短四年內,引發了 50 起以上的性侵案、 2 起重大命案,其中最小的受害者年僅 10 歲。而這些都是站出來發聲的受害者,迫於社會的輿論壓力以及教育的缺失,還有更多受害者選擇了沈默。這個案件牽扯出來的社會問題用「罄竹難書」來形容都不為過,點到為止,不再贅述。
筆者本不是個悲觀的人,但無論我多麼樂觀地去期待新的技術,都無法樂觀地去揣摩人心。區塊鏈技術也許不能帶來本質上的改變,但它至少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犯罪行為發生的可能性。現在大多數項目都是通過區塊鏈技術來推動生產力,筆者更希望的是有人可以運用這項技術推動教育,促進思想解放。
最後,筆者希望向各位讀者朋友傳達一個觀念——技術發展的根本目的是讓人成為更好的人。這同樣也是教育的根本目的,筆者一個人的聲音是渺小的,希望各位朋友可以將這個觀念傳播出去,不僅僅是說給區塊鏈的從業者,更是為了我們以及我們的後輩能成為「更好的人」。
聲明:文章由客座作家 Canaan 撰寫,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區塊客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