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募資先驅 Indiegogo 創始人預測證券型代幣發行 (STO) 將變得普及,原因在於這種代幣提供首次代幣發行 (ICO) 的群眾募資元素與證券發行監管明確度之間的天然橋樑。
雖曾召開多場公聽會討論未果,但顯示美國政府對於 ICO 監管討論積極。美國國會議員 Warren Davidson 日前也邀請 32 家加密貨幣產業組織共赴國會,討論 ICO 是否應以證券發行的形式接受監管。
證券或效能型代幣:詮釋方式的選擇
「證券型代幣」(Security Token),自 2017 年 ICO 興盛以來,對於加密貨幣新創來說,並非一種受到偏好的「代幣詮釋」。美國證監會 (SEC) 主席 Jay Clayton 曾說過,代幣銷售的一個問題就是發行方企圖把它們歸類為「效能型代幣」(Utility Token),表面上可以讓它們擺脫「證券」的名號。
Clayton 以一個生動的譬喻說明兩者差別:
如果我有 1 個洗衣店代幣,讓我可以洗衣服,那就不是證券型代幣。但如果我有 10 個洗衣店代幣,而洗衣店才正要發展起來,這些代幣代表未來能使用的東西,而我買下它們是因為我能賣給明年新入場的人,那麼就是證券。
他也認為,其所知的 ICO,無一不是屬於證券。
此觀點自有道理,除了比特幣長年被作為地下金流工具、以太幣用來投資 ICO 與智能合約燃料外,大多數的加密貨幣皆處於用戶稀少,或是有待開發不具實際功能的階段。「效能」是願景,投資者想藉轉手獲利的「證券」性質,更將突出。
過去,SEC 主席曾指比特幣不是證券,SEC 企業金融部門主管 William Hinman 也表示以太幣不是證券,都曾被視為市場利好消息,帶動整體幣價。
但若因具「證券」性質被美國 SEC 找上,那就會回到受規範的傳統募資模式:嚴格的文書遞交、門檻極高的財務審核、需被高度驗證的投資人… 等。即使透過美國現有的新創募資法案豁免於繁瑣的註冊手續,該法仍嚴格限制投資人資格。以上狀況都不是一般進行 ICO 的新創團隊希望看到或是有能力辦到的狀況,讓許多的項目都在白皮書中加入「非證券」的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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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今年下半年幣市慘烈,我們看到一系列新創或是政府官員,開始討論「證券型代幣」的可能。這究竟是為什麼呢?
2019 證券型代幣年:ICO 泡沫消逝 投資熱與監管的妥協?
已有部分代幣發行者嘗試「不憑空」創造代幣,例如:透過貴金屬作為儲備。而代幣可以代表更多價值,像是公司股票、債券或其他價值資產。
台灣「加密立委」許毓仁在富比世專訪中曾表示,2019 年將會是證券型代幣的一年,各國都在制定相關規則,G20 的會議上很可能會有重要公告。
各大加密貨幣交易所,甚至是 NASDAQ,都正為現實世界的價值物代幣化做準備。幣安創辦人趙長鵬表示,股票、債券、貨幣和商品的代幣化,只是遲早的事。
群眾募資先驅 IndieGoGo 的聯合創始人 Slava Rubin 表示:
證券型代幣,與 ICO 掛鉤的效能型代幣不同。它是在分佈式帳本上創建、管理,實際受監管的證券。這些代幣都是根本上被設計為代表投資利益,例如股權、債務或是股息。
Rubin 認為證券型代幣是一項新機會,相對起來有比較小的阻礙,因為發行債券有更多完善的既有規範。 Rubin 進一步表示:
與效能型代幣不同,證券型代幣在代幣化過程加入一層監管,包含如何被儲存、管理與交易。這些措施用來保護投資者,所以我們不用擔心其受到阻礙,而是在意法規能否確保市場公平。
理論上,區塊鏈代幣提供一定程度的安全性,目前也有多家大型機構在研發集中託管的服務。雖然許多項目宣稱自己的去中心化,但某些狀況下仍有發行方可進行干預已回滾交易,或是出現錯誤的智能合約輸出。
總體來說,證券型代幣的嘗試仍然很少,大多數的代幣仍是「未來有效能」的效能代幣。但或許證券型代幣會是下一個大規模的區塊鏈用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