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部位於巴黎的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 (FATF)19 日周五表示,全球各地的管轄區將被要求對加密貨幣交易所,以及一些提供加密錢包的公司進行監管,甚至釋出營運許可,以防止不法者使用加密貨幣進行洗錢、恐怖主義融資或其他犯罪行為。值得注意的是,為新加密貨幣發行提供金融服務的公司亦須遵守相關規則。
FATF 指出,該組織一直積極監測加密貨幣領域的風險,並在 2015 年發布了虛擬貨幣 (virtual currencies) 風險指南。 FATF 的這份建議書規定出適用於所有形式金融活動的全面要求,以打擊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當中包括利用虛擬資產的金融活動。
然而,作為虛擬資產的加密貨幣到目前為止仍未有一套全球協調的監管方式,各國政府暫採取不同方法處理,亦因此,各國政府和私營部門要求 FATF 針對其標准定出更明確指示,以清楚其規則適用於哪些活動。
FATF 稱,鑑於對虛擬資產金融活動相關的反洗錢/打擊資助恐怖主義風險進行有效的全球風險應對的迫切需要,FATF 針對建議書和術語表 (FATF Recommendations and Glossary) 進行了修改,澄清了建議書如何適用於涉及虛擬資產 (virtual assets) 的金融活動。
修改中對「虛擬資產」及「虛擬資產服務供應商」如交易所、錢包供應商以及提供首次代幣發行 (ICO) 的金融服務公司作出新定義。 FATF 使用「虛擬資產」一詞來代表:以數位方式呈現的「價值」,其可透過數位方式進行交易或轉移,並可用於支付或投資目的,包括可作為交換媒介、一個計算單位和/或價值的儲存。 FATF 強調,虛擬資產不同於法定貨幣。
「管轄區應確保虛擬資產服務供應商遵守反洗錢/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法規,例如進行客戶盡職調查,包括持續監控、記錄保存和可疑交易報告。應考慮對這些服務供應商發放經營許可或註冊,以確保他們受到監察並合規。」FATF 稱,將進一步詳細說明如何應用這些要求到虛擬資產領域。
據悉,FATF 將於明年 (2019) 夏天發布這些新規。據路透社援引 FATF 主席 Marshall Billingslea 的話:
6 月份時,我們將發布有關標準的額外說明以及我們希望如何執行這些標準。
Billingslea 表示,各國如何實施這些規則將受到監管機構的定期審查。若被判定為執行力度不足的國家,將可能被列入 FATF 黑名單,該黑名單將限制其對全球金融系統的訪問。
FATF 在官方文件中補充稱,鑑於虛擬資產所服務的各種財務職能的迅速發展,FATF 還將針對經修訂的建議書和術語表所涵蓋的活動和業務範圍,在接下來的 12 個月內進行審查,並考慮是否有必要進一步更新以確保 FATF 標准保持相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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