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烏克蘭國家通訊社《Ukrinform》10 月 26 日的報導,烏克蘭經濟發展和貿易部已經啟動「國家政策」,針對加密貨幣相關活動進行分類,並將其合法化。
該政府部門發布了一份官方新聞稿,聲稱此舉旨在「為虛擬資產和虛擬貨幣領域內所開展的活動創造明確的條件」,並為加密貨幣引入「採用國家政策」的監管概念。
為此,該部門針對以下幾個關鍵術語建立法律定義,包括:虛擬貨幣 (加密貨幣) 、虛擬資產、 ICO 或 ITO 、加密貨幣挖礦、智能合約和代幣。
根據《Ukrinform》的報導,該監管概念預計會分兩個階段實施,並將於 2021 年完成。
儘管烏克蘭迄今尚未對加密貨幣進行監管,但種種跡象表明,該國從今年 5 月中旬就朝「合法化」的方向努力,當時議會議員 Alexei Mushak 已把一份立法草案文件副本上傳到他的 Facebook 頁面,供民眾參閱。
該立法草案旨在創建一個「自由和透明」的數位資產市場,概述了各州、實體單位和個人層面之間,在存儲、使用和交易「加密貨幣」和「智能合約」的規則。
9 月中旬,該國議會提出了一項法案草案,若能成功簽署為法律,將對個人和實體單位持有的加密貨幣徵稅 5%。對於企業從加密貨幣相關活動獲得的利潤,則建議將基本的企業和個人所得稅率定為 18%。
10 月初,另一名烏克蘭立法者建議,可針對各類加密資產建立不同的法律定義,並制定具體的加密貨幣稅收豁免。據稱,截至 10 月中旬為止,財政部內的專門工作組仍在努力制定加密貨幣稅收框架。
與此同時,烏克蘭國家銀行 (NBU) 正考慮發行與當地法幣烏克蘭格里夫納掛鉤的國家數位貨幣。
回顧台灣,立法委員許毓仁 10 月 26 日針對加密貨幣新創公司發布政策建議清單,提出新的代幣銷售規則、創建新業務類別及證券行代幣的法律框架。
台灣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上周表示,針對虛擬通貨平台業者,金管會將採實名制納管洗錢防制,而針對 ICO 發行,若涉及有價證券或股權發行,金管會將訂定相關法例,將於明年 6 月前發布 ICO 監管草案,致力於保護消費者免受欺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