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法於今(11/2)日三讀通過,其中備受矚目的虛擬通貨,在獲得法務部、金管會與跨黨派立委支持下,正式納入洗錢防制的體系。提出修正案的立法委員許毓仁指出,將虛擬通貨納入洗錢防制,早就是產官學各界共識,也符合國際規範,有助產業正向發展。
許毓仁進一步表示,在產業發展之初,就奠定最首要的反洗錢規範至關重要,可以杜絕虛擬通貨的不當使用,促進產業正向發展,在國內外建立台灣相關產業的良好形象;其次是使台灣洗錢防制的體系更完整,與國際接軌,可以在接下來包括 APG(亞太防制洗錢組織) 在內的各種國際反洗錢評鑑中獲得更理想的評價,優化台灣金融市場環境,有望提振經濟,引起景氣的正向循環。
法規修正之後,更重要的是下一步的執行與實踐。許毓仁提醒法務部與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新型的犯罪樣態與手段層出不窮,主管機關務必盡速研擬如何運用科技方法,有效的進行洗錢防制相關的預防、偵查、查緝與蒐證。除了向國內外機構與專家取經,更可藉此導入臺灣強大的技術與人才,期望政府充分引進民間力量,建構進步的監理科技,以因應新興科技的管理,提供產業更健全發展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