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馬來西亞《新海峽時報》報導,該國財政部長林冠英表示,若有任何單位機構打算發行加密貨幣,必須遵循該國央行—— 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ank Negara Malaysia,BNM)的審批決策。
據報導,林冠英發表言論時正在回應馬來西亞執政黨人民公正黨(PKR)全國總財政陳儀喬博士所提出的問題:「為了防止加密貨幣對當地金融系統和法幣構成風險,政府是否有採取相關措施?」。
林冠英當時回應道,「我建議所有打算引入加密貨幣的政黨先呈遞到 BNM,因為它是發佈財務機制決策的權力機構。這並不是在反對加密貨幣,我們仍然保持開放的態度,只是它們仍受現行法律所約束。」
正如《新海峽日報》所指,陳儀喬所問是出於由希盟政府支持的加密貨幣項目——「希望幣」(Harapan Coin,HRP),即將呈遞給該國央行及首相敦馬哈迪審批。
據稱,HRP 是全球首個部署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的政治籌款平台。就在上週,馬來西亞人民公正黨公關主任 Fahmi Fadzil 敦促政府在推行加密貨幣計劃前,必須先制定適用於加密貨幣的法規。
再來,林冠英還提到,為了穩定該國的經濟局勢,政府和央行必須步步為營,謹慎對待任何加密貨幣的引入,因為金融監管機構仍在研究這項新技術。他最後不忘告誡,「如果沒有 BNM 的準則,不要試圖做一些違法的事情。」
BNM 曾經發佈一份概念文件透露,當局既不承認加密貨幣為法幣,同時也不會禁止它們的使用,公眾有加密貨幣的投資自主權,BNM 行長表示想讓「公眾決定數位貨幣在馬來西亞的命運」,更暗喻即將發佈「加密貨幣基礎規章指南」。
就在不久後,馬來西亞通過更新《反洗錢法》,要求加密貨幣交易所必須實施全面的 KYC 認證,以利抵制與加密貨幣相關的洗錢行為和恐怖融資。當局指出,
任何單位若提供數位貨幣交易;或以法幣與另一種數位貨幣進行交易;或是數位貨幣之間的交易服務,均受到《2001 年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和非法活動收益法》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