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引華夏時報報導,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管管理局局長霍學文在周六 1 日出席 2018 全球財富管理論壇時表示,STO 目前被視同非法金融活動,在有關部門釋出相關政策前都不可進行。
霍學文在演講中表示:「最近一種新概念叫 STO 被廣泛宣傳。我向在北京宣傳、發行 STO 的人做一個風險提示:在北京做 STO,我們將視同非法金融活動予以驅離。什麼時候有關部門批准做 STO,你再做。」
ICO 在 2017 年進入「巔峰期」,中國政府在 2017 年 9 月祭出重法,將 ICO 定性為違法活動,指出「代幣發行融資 (即 ICO) 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的非法公開融資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進入 2018 年,市場在消化過 ICO 後,延伸出 STO(Security Token Offering)概念,試圖以「合規的證券型代幣發行」來說服各國監管機構及投資者,但各政府監官機關對 STO 仍相當慎重,並未提出明確、完全適合 STO 的監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