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引政治新聞媒體 Roll Call 上周報導,歐盟層級的金融市場監督機構歐洲證券及市場管理局 (ESMA) 主席 Steven Maijoor 表示,他支持進一步監管數位資產。
Steven Maijoor 出席於比利時布魯塞爾舉行的「2019 年金融科技論壇」演說時,提到有必要制定適用於數位資產的監管,目的是協助投資人。他同時解釋,他支持擴大歐洲防制洗錢要求,將涉及加密貨幣對加密貨幣資產交易 (幣幣交易) 納入防制洗錢要求的範圍,而非僅納入加密兌法幣的交易所。
Steven Maijoor 解釋他的立場時提到,「若沒有新的規則,數位資產很可能將落在歐洲證券法的監管之外。若落在證券法之外,加密貨幣資產並不具有金融工具的資格,我們擔心欠缺適用的金融規則將導致消費者暴露在重大風險之下... 因此很顯然地,我們不能透過『一體適用』的規則來合法化加密貨幣資產的資格。」
除了數位資產外,Steven Maijoor 還提議將新的監管機制涵蓋範圍拓展至包含首次代幣發行 (ICO) 。他指出,多數歐洲司法轄區支持加密貨幣若能獲得獲利或股息權利,必須要接受適當監管,因為上述的相關權利讓這些加密貨幣類似於傳統金融資產。
歐洲證券及市場管理局去年 10 月曾宣布正在審視 ICO,研議是否應予以監督規範。當局除調查 ICO 對籌資領域競爭的影響外,還以逐一審視個案的方式來評估 ICO 如何遵守現有的證券法規。
在同月,總部位於巴黎的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 (FATF) 也修改與加密貨幣活動相關的數位貨幣與企業的有關標準。根據上述調整,轄區內應確保虛擬資產服務業者,包括交易所、錢包業者與 ICO 金融服務業者,都必須遵守防制洗錢和反恐怖融資規定。
另一方面,美國監管當局也在處理這類不能落入目前已定義金融範疇的加密貨幣資產問題。例如各州對於是否要求虛擬貨幣公司必須擁有貨幣傳遞執照的做法各不相同,同時間加密貨幣的直接交易並不售聯邦政府的監管,只要這些交易不成詐欺。但由於加密貨幣資產交易時常涉及跨國界交易,因此目前也無法釐清各種監管程度該如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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