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本聰」Craig Wright 比特幣盜竊案官司纏訟多時,原告辯護律師 Devin Freedman 6 月 21 日發佈消息表示,Wright 未能按照法院命令,「披露其比特幣地址清單及交易明細」。
這起訴訟案最初於 2018 年 2 月被提起,Ira Kleiman 代表已故兄弟 David Kleiman 指控 Wright 盜竊 110 萬枚比特幣。
期間,Wright 曾試圖駁回 9 項指控, 但美國南佛羅里達州地方法院最終宣判「非法強佔比特幣」的指控仍然有效,並與今年 5 月 3 日發布命令,要求 Wright 必須提交「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的比特幣地址清單及交易明細」等紀錄。
然而 Wright 當時聲稱,並無保留相關紀錄,且已於 2011 年將其比特幣所有權轉移給保密信託基金 Tulip Trust,但如今,Wright 已跟 Tulip Trust 的受託人失去聯絡,所以無法訪問那些存放在信託公司的比特幣。
根據 6 月 14 日頒布的命令顯示,法院認為 Wright 實際上有權利與這些受託人取得聯繫以取得比特幣交易明細。但事到如今,Wright 提交相關證據,法院因此下令將在 6 月 28 日再度開庭以決定「Wright 堅持不提交比特幣地址清單」此等行為是否屬於藐視法庭。
為此,專精於加密貨幣的律師 Daniel Kelman 表示,考慮到主審法官在 5 月 6 日的聽證會上對 Wright 辯護律師的態度,以及在 6 月 14 日頒發命令中所使用的措辭可以判斷出,「法官已發現 Wright 可信度不高」,因為他過去並未積極聯繫受託人,足以讓法院裁定「違反證據法則」,被判處藐視法庭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