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9 月 3 日報導稱,荷蘭央行(DNB,De Nederlandsche Bank)透露,當局將於 2020 年 1 月 10 日開始規範加密貨幣相關服務提供業者。
荷蘭央行在官方聲明中表示,「具體而言,那些專門提供加密貨幣、法幣兌換服務的公司,以及加密貨幣錢包提供業者,都必須向央行進行註冊。」
今年 7 月,荷蘭財政部長 Wopke Hoekstra 、司法與安全部長 Ferdinand Grapperhaus 向議會提交一系列有關反洗錢措施的提案,當中就提及,「當局應加速針對加密貨幣實施監管」。
區塊客早前報導,荷蘭財政部長 Wopke Hoekstra 今年初收到荷蘭金融市場管理局和荷蘭央行的官方建議,稱當局「應該為加密貨幣服務引入許可證制度」。 Hoekstra 後來指出,他已經第一時間按照建議開始行事,並表示荷蘭現階段的重點在於「如何防止加密貨幣被利用於洗錢和恐怖融資等非法行為」。
當時報導稱,荷蘭針對加密貨幣營業許可證制度或將要求業者「監控用戶交易」,若有發現任何可疑活動必須第一時間向當局報告。另外,交易所還必須收集和存儲有關其客戶的信息,以便在調查時能夠將其交給當局。
去年 10 月,荷蘭央行行長 Klaas Knot 出席金融會議時表示,加密貨幣金融領域存在嚴重洗錢、投資者缺乏保障和市場波動等問題。他呼籲,應該採用一種聯合歐盟或國際的方式對其進行監管,但與此同時,荷蘭不應該將加密貨幣產業打入冷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