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司法部《檢察日報》日前報導,吸金多達 5 百億人民幣的投資騙局「PlusToken」一審結果上週出爐。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罪名,判處陳某、丁某、彭某等 16 名被告人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涉案贓物、贓款及孳息、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記者在報導中描述道,
這是國內首起利用區塊鏈技術、以數位貨幣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國網絡傳銷犯罪案」。
區塊客今年 7 月報導,中共公安部官網發表公告指出,立案偵辦「PlusToken」網路傳銷案,先後將潛逃境外的全部 27 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82 名骨干成員抓捕歸案,徹底摧毀了這個規模龐大的跨國網絡傳銷組織。
警方查明,從 2018 年 5 月至 2019 年 6 月期間,陳某、丁某、彭某等人架設搭建「PlusToken」平台,發展會員 2 百多萬人。除境內會員外,還有不少境外會員,層級關係高達 3 千層。短短一年時間內,PlusToken 平台吸收會員比特幣、以太幣等多達 948 萬枚,按當時市場行情計算,折合人民幣總值 500 多億元。
其中還有大部分數位貨幣被用於發放會員「拉人頭」獎勵,還有部分被變現用於陳某、丁某、彭某等人日常開銷和個人揮霍。另外,報導中還提及警方追蹤資金流向的過程,「承辦檢察官根據犯罪嫌疑人口供和公安機關提供的審計報告,再結合鑑定報告,逐一核查涉案數位貨幣去向。」
調查過程中,承辦檢察官發現有 450 枚比特幣不知去向,原始持有者陸某某始終辯稱「助記詞忘記了,無法找回」,後來梳理口供後發現,450 枚比特幣原來由陸某某胞弟持有。承辦檢察官分析,
陸某龍姐弟「玩轉」幣圈多年,深諳幣圈之道,加之價值之大,不可能犯這麼低級的錯誤。遂引導公安機關以陸某龍為中心,輻射其周邊人,對他們的通訊設備以及錢包帳戶地址進行實時監控。
此外,中國檢察機關還引導公安機關通過技偵手段,鎖定境外服務器,固定電子證據,再結合相關證人口供形成了有效「證據鏈」,充分證明發起人陳某、「軍師」丁某、「運營」彭某等人在傳銷組織中起到的組織、領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