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金管會今年 1 月,正式將 STO 納入規範以來,STO 目前可謂只聞樓梯響。臺灣區塊鏈大聯盟法規調適組召集人、臺灣金融科技協會理事長蔡玉玲今(19)日出席「2020 區塊鏈應用法律高峰論壇」表示,因金管會針對 STO 的規範嚴格,業者多認為不符成本,因此不敢遞沙盒申請,擔心業者因此往外跑,使國內喪失良機。
業者疑慮:進沙盒漫長、不確定性高
金管會去年公布 STO 沙盒概念,希望業者進入沙盒,但蔡玉玲指出有關國內 STO 沙盒,「狀況不樂觀,申請人數非常少」,在與會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局長張振山就好奇問到,「為何很多人來問,但申請來的人這麼少?」
蔡玉玲在與張振山於論壇對談時,就傳達了多數業者不願進入沙盒的聲音——主要還是規定多、不符成本效益。「曾經有位長官提到,在台灣上市,一次費用要 2000 萬台幣,跟 STO 原始的目的不太一樣。」另外,業者也擔心進入沙盒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且不確定性高,因此減少入沙盒意願。
台灣國內目前 STO 為證券交易法之有價證券,並採分級管理,募資金額新臺幣 (下同)3,000 萬元 (含) 以下豁免其應依證券交易法申報義務,但募資金額 3,000 萬元以上則要依「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申請沙盒實驗。
但針對新臺幣 (下同)3,000 萬元 (含) 以下豁免的條件,許多業者仍有不解,譬如限制募資對象及限額:僅限專業投資人得參與認購,且專業投資人之自然人認購,限額為每一 STO 案不得逾 30 萬元。
國外豁免申報發行 國內小額業者有可能嗎?
對此,蔡玉玲指出,STO 在國外還是很多是有豁免申報發行義務的,希望能爭取小額豁免的可能。對此,張振山表示,豁免資格這樣子設定,主要還是希望業者進沙盒,如果業者不進沙盒,其實對金管會的考量來說,風險是更高的。
因此,金管會才設定這樣的標準,鼓勵業者走沙盒,如果不走,限制的交易金額就會很小,張振山與會中多次強調,「不鼓勵豁免,還是希望大家進沙盒。我們希望創新兼顧穩定。」
蔡玉玲說,業者希望金管會的豁免門檻能降低,若不進沙盒,專業投資人希望不要有投資金額限制。張振山則指出,國際上如加拿大,也有投資人限制規範,「所以不是台灣 STO 特別嚴格,當然你要挑極端國家,地中海國家管制更低的也是有,但看狀況我們會再做適度調整。」
資料給集保 與區塊鏈分散式概念衝突
此外,STO 規範中,也有規定 STO 平台業者必須與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簽約,每日傳輸異動資料及餘額明細資料等交易資訊予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做為備份,並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供投資人查詢 STO 餘額服務。張振山表示,集保在 STO 上的目的不是保管,而是「公正第三方」。
但蔡玉玲就針對集保問題指出,「這跟區塊鏈分散式概念有衝突」,她說,區塊鏈本身概念就是公正的,為何還要有所謂公正第三方?
張振山解釋到,集保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輔助 STO 發展初期,目的是資訊揭露,來替代式的公開資訊,也對投資人保障多一些。而有關防治洗錢部分,集保的黑名單,業者若有需要連結名單資訊,也可以嘗試跟集保洽談合作,也可節省成本。
STO 業務 哪些行為金管會要管?
針對業者對於 STO 的疑問中,有一部分也是關於 STO 業務,哪些行為是金管會要管的?蔡玉玲問張振山,「金管會要管的對象,你認為是誰?」
張振山則根據法規強調,在台灣對不特定的人發行募集買賣,都要適用有價證券交易法,包含國人、外國人都一樣。但若在國外發行,但有沒有對國內不特定投資人,有就要被證交法管。
對此,蔡玉玲接著詢問,那若是在線上處理上,「台灣投資人不能投」,能解決問題嗎?張震山表示,重點還是看實質交易,若說一套做一套就還是會管,只要對國內不特定人士有募集交易行為,就是我們(金管會)列管對象。
STO 限制多 憂業者往外跑
金管會 STO 規範推出已逾一年,但申請的業者寥寥無幾,法規限定的嚴格,讓許多業者認為不符成本效益,無法達成 STO 原先募資的目的。雖然張振山表示,業者有任何疑問或是想法建議,都可以跟金管會發行組的 STO 窗口反映、溝通,且主委也非常重視創新並願意支持,更要在年底推行「新創版」,是為了讓新創業者方便籌資。
但蔡玉玲仍擔心,就算有新創版,STO 還是很重要的,「因為它是全世界資產代幣化很重要的工具」,她最後也提到,「像泰國就有一個特別法,是否我們也可以考慮?」她補充道,自己擔心,有關上述 STO 綁手綁腳的限制,有可能讓業者因此懼怕擔心,而跑到國外發行,進而使國內喪失良機。有關國內 STO 的未來,蔡玉玲盼,「既然門小,希望在裡頭能嘗試得多,符合效益,讓大家在小門有更大的揮灑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