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媒《界面新聞》昨(25)日報導,中國人民銀行(央行)數位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表示,「數位人民幣」跟微信、支付寶之間不存在競爭關係,並將兩者比喻成電子支付場景下的「錢」和「錢包」,指中國公眾未來將能使用微信、支付寶進行「數位人民幣」支付。他並強調,
微信和支付寶和「數位人民幣」不是一個維度上的,微信和支付寶是金融基礎設施,是「錢包」;而數位人民幣是支付工具,是「錢包的內容」。
他接著解釋,在數位支付場景下,微信、支付寶這類錢包裡裝的是「商業銀行存款貨幣」,數位人民幣發行後,公眾仍然可以用微信、支付寶進行支付,只不過錢包裡裝的內容增加了央行貨幣。
穆長春還在《第二屆外灘金融峰會》上表示,在可預見的將來,「數位人民幣」與紙鈔將長期並存。「只要老百姓有使用紙鈔的需求,人民銀行就不會停止紙鈔的供應。」
稍早前,中國人民銀行官方消息指出,擬修訂中國銀行法,為完善人民幣管理規定,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規定:人民幣將包括實物形式和數位形式,為發行數位貨幣提供法律依據。
此外,為防範虛擬貨幣風險,中國人民銀行還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個人禁止製作、發售代幣票券和數位代幣,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中共官方還聲稱,推廣數位人民幣,央行可以掌握全量資訊,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分析交易數據和資金流向,以防止洗錢、逃稅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