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支付服務業者瑞波實驗室公司(
對此,美國證管會(SEC)今(23)日稍早宣布,已正式向曼哈頓聯邦地區法院提出控告,指該公司因銷售、發行「未經註冊的數位資產證券」,已違反美國 1933 年《證券法》第 5 條規定。消息釋出後,瑞波幣價格應聲下挫,24 小時內跌幅超過 15.9%,現報 0.41 美元。
Ripple Labs 及公司兩名共同創辦人同時也是「主要證券持有人」Chris Larsen 、 Brad Garlinghouse 皆列為被告。起訴書稱,被告並未落實登記他們對瑞波幣的報價和銷售,導致潛在投資者無法充分了解瑞波幣和 Ripple Labs 的業務,認定 Ripple 及其高管在過去的幾年中未能滿足這些核心的投資者保護條款;同時,被告亦未獲得任何註冊豁免,明顯違反了聯邦證券法的註冊規定。
根據美國 SEC 所提交的官方訴狀,Ripple Labs 至今已分發了數十億枚瑞波幣,以換取非現金對價,例如勞動力和做市服務,而除了公司為獲得營運資金而銷售瑞波幣外,Chris Larsen 、 Brad Garlinghouse 還曾以個人名義銷售未經註冊的瑞波幣,獲益總額約為 6 億美元。
區塊客昨(22)日報導,身兼 Ripple Labs 執行長的 Brad Garlinghouse 已早一步得知消息,並揚言將對該訴訟進行抗辯,他辯稱,
美國 SEC 於理不合、於法無據,對我而言,這毫無意義,等於是在攻擊整個加密產業和美國的創新發展。
與此同時,Ripple Labs 的外部法律顧問 Michael Kellogg 也在聲明中提到,
從法律角度而言,這起訴訟是錯誤的。美國政府的其他主要部門,包括司法部和財政部隸下的 FinCEN,都已經認定瑞波幣是貨幣。因此,瑞波幣中的交易不應受限於聯邦證券法。而且,這並不是 SEC 首次試圖越權。法院之前已對其進行了糾正,並將再次進行糾正。
日本金融巨頭 SBI 集團執行長,同時也是 Ripple Labs 董事會成員的北尾吉孝(Yoshitaka Kitao)也表示樂觀,「認為 Ripple Labs 將在最終裁決中獲勝」。他表示,日本金融監管機構「已經明確表示瑞波幣不是證券」,並預計美國監管機構也會作出相同的判決。
雖然這場官司還將耗時數年才能解決,但如今已有市場專家警告稱,如果美國 SEC 能在法庭上證明「瑞波幣就是證券」而獲得勝訴,則瑞波幣的市場流動性可能會很快枯竭,進而引發連鎖反應,價格暴跌不在話下,但更可怕的是,瑞波幣還很可能將迎來交易所下架潮,接著在缺乏市場需求的情況下最終消失。
加密貨幣研究機構 Messari 分析師 Ryan Watkins 就表示,那是因為截至目前,絕大部分的加密貨幣交易場所都仍未獲得「證券交易許可」,假設美國 SEC 贏得訴訟,那麼提供瑞波幣交易服務的平台很可能會被要求註冊為證券交易所,否則將面臨罰款。
另一家研究機構 MICA Research 也提到,目前幾乎所有的加密貨幣 ICO 案件都被判有罪,公司透過加密貨幣募資或是銷售加密貨幣都符合證券的定義,至於比特幣、以太幣,則是因為發展已久,久到被當局認定是「足夠去中心化」,所以才會被認定為是「數位資產」。 MICA 分析師最後提醒,
對於瑞波而言,最糟的情況除了判刑跟罰金之外,還可能被美國交易所下架,從經驗看來瑞波這次凶多吉少,如果你手上持有它,建議快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