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就市場表現而言,2021 年對加密貨幣產業來說是個好年頭,但自 2018 年以來,禁止加密貨幣的國家卻不減反增。在過去三年當中,全面禁止或嚴格限制加密貨幣的國家數量增加了一倍多,而且幾乎沒有跡象表明,這種趨勢正在放緩。
美國國會法律圖書館全球法律研究局(Global Legal Research Directorate)近日發表報告指出,目前針對加密貨幣實施全面禁令的國家有 9 個;實施「隱性禁令」的司法管轄區則有 42 個。
值得注意的是,該單位曾在 2018 年發表類似的報告,統計顯示,當時只有 8 個國家全面禁止加密貨幣;15 個國家「隱性禁止」加密貨幣。
根據美國國會法律圖書館全球法律研究局的定義,「全面禁令」意指「只要涉及持有或交易加密貨幣均屬犯罪行為」,而「隱性禁令」則是禁止加密貨幣交易所、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交易加密貨幣,且不得向涉及交易加密貨幣的個人或企業提供服務。
目前,全面禁止加密貨幣的 9 個國家包括:埃及、伊拉克、卡塔爾、阿曼、摩洛哥、阿爾及利亞、突尼斯、孟加拉國和中國。
過去三年,禁止或監管加密貨幣的國家急劇增加,並未顯示出放緩的跡象,部分國家還正處於觀望階段。除了 51 個禁止加密貨幣的國家之外,報告指出,目前已有 103 個國家祭出反洗錢(AML)、打擊資恐(CFT)條例來監管加密貨幣,較 2018 年增加三倍,當時只有 33 個國家針對加密貨幣實施此類管制。
去年 7 月,台灣金管會已經正式施行 《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把「虛擬通貨平台」以及「虛擬通貨交易業務事業」納入洗錢防制管轄範疇,只要涉及幣幣交易、法幣交易,包含比特幣 ATM 在內的業者都有洗錢防制的義務在身,必須落實客戶實名認證(KYC)、紀錄保存及可疑交易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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