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財政部長黃循財周五(11 日)在議會回答議員提問時表示,新加坡現行所得稅規則適用於個人在 NFT 交易中產生的收入,而實際所得稅的處理將根據該些 NFT 的性質和用途來確定。此外,黃循財亦提到,在 NFT 交易中會產生資本利得,但由於新加坡現時沒有相關稅制,此類收益將不會被徵稅。

澳洲與新加坡類似,該國的所得稅適用於 NFT 交易的收入,以及當 NFT 被用作營利計劃業務的一部分時須徵稅。澳洲將加密資產定性為「資產」而非「法幣」,投資人將加密資產轉換為法幣、其他加密資產或服務而產生利益時,將會被課徵所得稅 。澳洲稅務部門表示,NFT 與加密貨幣稅收均遵循相同的原則,且 NFT 在處置時也可能需要繳納資本利得稅。

至於台灣方面,財政部表示,不論現在有無主管機關,後端交易只要有銷售行為及收入,就要依現行稅法處理,交易平台有手續費收入,就要報繳營業稅及營所稅,個人賣商品就屬財產交易所得,要納入綜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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