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經濟日報》報導,台灣金管會 7 月初發函給銀行公會指出,由於虛擬資產具有高度投機性及高風險性,加之金流複雜、不易執行交易監控,存在洗錢疑慮,因此「不得以信用卡作為虛擬資產交易的支付工具」。
《經濟日報》引述金融業者說法稱,金管會認為,信用卡本質是消費支付工具,並非投資理財或是具有高投機性、高風險性以及高槓桿交易的支付工具,且歷年來都要求不得以信用卡作為網路賭博、股票、期貨、選擇權等交易的支付工具。
基於上述原因,金管會給出三點要求,限令三個月內完成調整:
第一、要求信用卡收單機構不得將「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即「虛擬通貨平台以及交易業務事業」)簽為特約商店。
第二、要求特約商店不得將「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簽為受款人(賣方)。
第三、信用卡收單機構應將前兩項,納入內部控制以及內部稽核項目,並且列入內部查核重點。
根據當局提出的要求,未來收單銀行將無法收取像是 CRO 金融卡等國外虛擬資產業者所發行的信用卡。針對此消息,金管會並未回應置評請求。
目前,台灣的虛擬資產業者普遍不提供刷卡入金的選項,如今隨著金管會祭出規範,看來之後就算是想提供也無法。
熱門市場動態與新聞傳送門:
區塊客致力於發掘和整理各種與區塊鏈技術有關的內容,只要與區塊鏈或區塊客網站有關的合作和/或建議,我們都非常歡迎。請您發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與我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