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T 被美 SEC 指控為證券,「平台幣監管」警報拉響?

延伸閱讀

原文作者:Nancy

原文來源:PANews


平台幣或將迎來監管風暴。 12 月 22 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周三提交的對 FTX 聯合創始人 Gary Wang 和 Alameda Research 前首席執行官 Caroline Ellison 的訴訟中表示,從發行之時起,FTX 的交易代幣 FTT 作為投資合約出售,是一種「證券」,此舉或會對行業產生廣泛影響。

一直以來,Howey 測試都是懸在加密資產頭上的利劍,包括 Ripple 、 Telegram 、 Block.one 等諸多項目曾都因證券定性而被 SEC 起訴,並為此支付巨額和解金,甚至無疾而終。一旦 FTT 被確認為證券,那麼其他平台幣勢必會被監管狙擊。

FTT 被指控為證券,或為減輕處罰「被迫」承認

在最新的調查中,FTX 和 Alameda 的兩位核心成員承認了 FTT 是證券。

SEC 提交的訴訟稱,FTX 將使用代幣銷售的收益為 FTX 的開發、營銷、業務運營和增長提供資金,同時強調 FTT 是一種具有盈利潛力的「投資」。「如果 FTX 平台上的交易需求增加,對 FTT 代幣的需求可能會增加,因此 FTT 的的任何價格上漲都會使 FTT 持有者平等受益,並與他們持有的 FTT 資產成正比。大量分配給 FTX 的代幣激勵了 FTX 管理團隊採取措施,吸引更多用戶進入交易平台,從而增加對 FTT 代幣的需求並提高其交易價格。而 FTT 的購買和銷毀計劃類似於股票回購,用來自 FTX 的收入回購併銷毀 FTT,從而增加其價值。」同時,FTT 材料明確表示,FTX 核心管理團隊的努力將推動 FTX 的發展和最終成功。

對於 FTT 為何被認定為證券,需要先明白 Howey 測試的定義。 Howey 測試源自 1946 年佛羅里達州一家名為「Howey」公司的企業。彼時,Howey 公司為籌集基金將大片柑橘園出售給佛羅里達州的買家,後者將這些土地租回給 Howey 公司。 Howey 公司負責照料柑橘園土地,那些買家則可無需自己打理土地便能與 Howey 公司一起分享收益。

但 SEC 起訴了 Howey 公司,認為該交易構成了一種投資協議,該協議屬於美國《證券法》定義的證券範疇,而法院最終也判定需要 Howey 公司遵守美國證券法的規定。由此,Howey 測試成為了美國目前用於確定某物是否為證券的法律標準,並沿用至今。

Howey 測試要求投資合同同時滿足以下四個條件:(1)利用金錢進行投資;(2)投資於一個共同的企業;(3)期望使自己獲得利潤;(4)僅僅由於發起人或第三方的努力;

當然,SEC 和聯邦最高法院也指出 Howey 測試是靈活而非靜態的標準。對於加密資產而言,如果一旦被認定為「證券」,就必須遵守 SEC 的相關規定並履行合規義務。加密資產不僅包含了虛擬貨幣,還將穩定幣、 NFT 等列入其中,比如最近 NFT 龍頭項目 Bored Ape Yacht Club 母公司 Yuga Labs 就因 NFT 和 ApeCoin 是否違反聯邦證券法而被 SEC 調查。

不僅如此,SEC 的管轄權限不僅限於美國。比如,2020 年 5 月,註冊在英國且在迪拜運營的 Telegram 就因向部分美國投資者出售代幣,以及未向公眾披露關鍵信息而被 SEC 叫停,即便 Telegram 聲稱「可以僅向非美國投資者發行代幣」。而在最近的 FTX 暴雷案件中,該公司總部已遷移至巴哈馬,但其創始人 SBF 及高管仍被美監管機構指控,且 Alameda Research 前首席執行官 Caroline Ellison 和 FTX 聯合創始人 Gary Wang 也已經對刑事指控認罪。

不過,對於 FTT 是證券一事不排除是 Caroline 和 Gary 為減輕罪行而承認的,畢竟他們分別將以七項罪名面臨最高可判處 110 年監禁,以及四項罪名最高可判處 50 年監禁。而 Caroline 和 Gary 以 25 萬美元的保釋金獲釋的前提不僅僅是簽署了認罪協議罪,要想從輕處罰他們必須對案件有幫助且不違反約定。

加密版 Howey 測試「出爐」迫在眉睫

一旦 FTT 被 SEC 認定為證券,那麼其他交易的平台幣將不得不面臨監管的調查或起訴。而從以往案例來看,「破財消災」通常是不得已而為之的選擇。

很長一段時間,Howey 測試都是 SEC 的追責利刃,但卻不被加密項目/公司所認可。例如,最初基於以太坊發行的 ERC-20 代幣 Kin 就曾因其資產到底應該被定義為證券還是加密貨幣而與 SEC 展開了長達一年半的爭論,甚至發起了「保衛加密」來起訴 SEC,但最終選擇和解,並被處以 500 萬美元的罰款。另外,XRP Capital 創始人 Michael Arrington 曾也就 SEC 起訴 Ripple 一案做出回應稱,Howey 測試過時且荒謬。

儘管很多人認為加密貨幣這一新技術與舊體系監管存在著矛盾,但 SEC 主席 Gary Gensler 曾多次表示,當前加密市場里大部分均屬於證券,因為它們具有 1940 年代最高法院定義過的證券特徵,所以發布和銷售這些證券型加密代幣會受到證券法的監管。「加密行業的一些人呼籲以獲得更清晰的指導,但在過去的 5 年裡,SEC 的聲音非常清晰」。同時,SEC 上一位主席 Jay Clayton 也曾提到,在不預先判斷任何一種代幣的情況下,大多數加密代幣都屬於 Howey 測試下的投資合約。

而在過去幾年裡,SEC 因未進行註冊對加密資產公司/項目提起了數十起投訴。不過,近期對加密貨幣友好的 SEC 委員「加密教母」Hester Peirce 在最新播客節目中指出,美國 SEC 用來確定數字資產是否應歸類為證券的所謂 Howey 測試仍存在一些局限性。

Hester Peirce 指出,Howey 測試將「投資合約」確定為「一個人將其資金投資於一個共同企業並被引導僅從發起人或第三方的努力中獲得利潤的合約、交易或計劃」,但 Howey 測試並沒有解決加密資產本身是否是證券的問題,因為投資合約不僅以資產為中心,還以資產所附的承諾為中心,這兩個組成部分應該彼此分開。

而 Coinbase 在被 SEC 指控未註冊證券後,近期其創始人 Brian Armstron 在發表的「對 2023 年加密行業監管的建議與預測」指出,也許圍繞加密貨幣需要澄清的最複雜的一點是如何界定是商品還是證券。 CFTC 和 SEC 多年來一直在美國爭論這個問題,然而並沒有向市場提供任何明確的信息。在這一點上,國會顯然需要介入並通過立法。這可以通過更新版本的 Howey 測試來完成,該測試適用於可能屬於投資合同定義的加密代幣。

Brian Armstron 解釋稱,現代的加密貨幣 Howey 測試需包含以下方面:(1)如果加密資產發行人沒有為了建設項目而出售資產換取資金,那麼它就不是證券;(2)要使加密資產成為證券,它必須由像公司這樣的中心化組織控制和運營。如果一個項目已經變得足夠去中心化,那麼它就不是證券;(3)如果加密資產的主要目的是某種其他形式的效用(投票、治理、社區的激勵行為等),那麼它就不太可能被視為證券。(4)如果利潤預期主要來自與資產發行無關的參與者,那麼該項目足夠去中心化,不會被視為證券。重要的是要注意,同時滿足以上四點才能將資產視為證券。滿足其中幾點是不夠的。例如,人們懷著獲利的期望投資黃金或畢加索的畫作,但這些都不是證券,因為獲利的期望並非來自普通企業(或他人的努力)。

總之,如果平台幣被確認為證券,那麼勢必會對各加密交易所產生很大的影響。但正如 Brian Armstron 所言,金融監管機構的作用應僅限於加密貨幣中的中心化參與者,而應允許其去中心化的同行進行創新。監管機構應給予加密貨幣充足的創新空間。


(以上內容獲合作夥伴 PANews 授權節錄及轉載,原文連結

聲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意見,不代表區塊客觀點和立場,所有內容及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應自行決策與交易,對投資者交易形成的直接間接損失作者及區塊客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免責聲明:本文只為提供市場訊息,所有內容及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不代表區塊客觀點和立場。投資者應自行決策與交易,對投資者交易形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作者及區塊客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