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金管會早前奉行政院指定,擔任具「金融投資」或「支付性質」之虛擬資產平台的主管機關。對此,立法委員江永昌近日已連署提案,擬修正《金管會組織法》相關條文,提議在金管會的組織架構中增設「虛擬資產局」。
根據《經濟日報》報導,由立法委員江永昌、黃世杰等 24 人連署提出的《金管會組織法第 2 條、第 3 條及第 4 條條文 修正草案》,已於上周五(21 日)在立法院一讀通過。
金管會目前設有 4 大局: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和檢查局。根據連署提案內容,考量到虛擬資產投資人保護、業者洗錢防制規範,並妥善監理以虛擬資產為基礎的相關金融商品及活動,應以「專責單位」執行監督管理相關業務最為適宜。
報導提到,目前為止,虛擬資產監管主要由證期局為主,並將各面向業務的監理,分給金管會內部各單位,舉例而言,洗錢防制以銀行局為主、消費者保護則可能歸給金管會法制處。
不過,江永昌就認為,由於虛擬資產市場目前仍在發展,未來各項商品的形式、內涵、所涉及的風險等目前均未明,若是將虛擬資產業務分散在金管會各單位中分別處置,恐無法妥善監理,故提案金管會增設「虛擬資產局」。
對此,金融業界人士向《經濟日報》透露,金管會長年來一直維持著 4 大局的組織架構,新增第 5 局將牽涉到員額、編制等問題,且仍需修正金管會組織法,換言之,增設虛擬資產局勢必會是個「浩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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