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彭博社》報導,FTX 破產管理團隊近日對幣安(Binance)、前執行長趙長鵬(CZ)提起訴訟,尋求追討 18 億美元,並指稱這筆資金是由 FTX 前執行長 Sam Bankman-Fried(SBF)非法轉移出去的。
報導引述 FTX 破產管理團隊周日提交的法律文件指出,幣安、趙長鵬及其他幣安高層是在 2021 年 7 月的一筆股權回購交易中,從 SBF 手中取得了這筆巨額資金。
當時,幣安及公司高層將 「20% 的 FTX 國際業務持股」、「18.4% 的 FTX 美國子公司持股」出售給 SBF;另一方面,SBF 則是以 「合計價值約 17.6 億美元的 FTT 、 BNB 和 BUSD」,支付了這筆股權回購交易。
FTX 破產管理團隊辯稱,FTX 和旗下交易機構 Alameda Research 可能從創立之初就已存在「資金短缺的問題」,而到 2021 年初更已經「資不抵債」。因此,這筆股權回購交易存在「詐欺成分」。
此外,FTX 還指控趙長鵬在 FTX 倒閉前夕發布一系列「虛假、誤導性且具有詐欺性」的貼文,目的是 「蓄意打擊競爭對手」,其中包括趙長鵬在 2022 年 11 月 6 日的發文,內容是幣安打算出售其持有的 FTT 代幣(當時總值約為 5.29 億美元)。
FTX 破產管理團隊認為,這則貼文當時一經曝光後,瞬間點燃市場恐慌情緒,所以才會導致大量用戶資金從 FTX 撤出、平台爆發「擠兌潮」。
針對 FTX 破產管理團隊的指控,幣安發言人向《區塊客》表示:「這些主張毫無根據,我們將積極為自己辯護。」
這起訴訟是 FTX 破產程序中的眾多案件之一,其他被告還包括天橋資本(SkyBridge Capital)及創辦人 Anthony Scaramucci(求償逾 1 億美元)、加密貨幣交易所 Crypto.com(求償 1,100 萬美元)以及由 Mark Zuckerberg 創立的政治組織 FWD.US 等,根據法院文件,這些案件均在美國德拉瓦州破產法院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