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 4 月 1 日正式通過立法,建立全國首套數位資產監管框架,要求所有加密貨幣交易所、託管服務商,必須在 6 個月內取得金融服務許可執照,才能合法營運。
這部名為《2025 年公司法修正案(數位資產框架)》的重磅法案,已於 4 月 1 日順利闖過澳洲參眾兩院,正式將所有「替客戶持有數位資產」的業者,納入澳洲現行的金融服務許可制度 。
根據法案內容,《公司法》新增兩類受監管機構:一是代用戶持有加密貨幣的「數位資產平台」;二是持有實體資產(RWA)並發行對應數位代幣的「代幣化託管平台」。
這兩類業者都必須向澳洲證券與投資委員會(ASIC)申請金融服務許可執照,與券商、基金經理人適用相同規範,包括妥善保管客戶資產、提供標準化的資訊揭露、嚴禁任何誤導投資人的行為,同時還得建立完善的糾紛排解與投資人賠償機制。
值得留意的是,這項法律並非直接監管加密貨幣本身,而是鎖定居中掌管客戶資金的業者,旨在降低過去多起加密貨幣平台倒閉事件中常見的風險,例如客戶資產與公司資金混合使用、平台資不抵債,以及濫用客戶資產等問題。
根據澳洲數位金融合作研究中心與產業組織的研究,在健全法規的加持下,澳洲在代幣化市場、支付及數位資產領域,每年可望創造上看 240 億澳元的產值,約占 GDP 的 1% 。若按先前的監管路徑推估,到 2030 年僅能創造約 10 億澳元的收入。
產業界對此也給予高度肯定。加密貨幣交易所 Kraken 發言人表示,這部法案向市場釋放了強烈的「由上而下(Top-down)」政策訊號,證明澳洲政府對數位資產非常重視,並補充說,更清晰的規則將使企業更有信心在當地投資和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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