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日,SEC(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委任律師指出,他們對 Coinbase 不知道違反美國證券法感到懷疑。 SEC 同日向法官寄出一封信件,稱 SEC 在 2021 年同意 Coinbase 上市,並不代表批准該公司所有的商業行為,認為 Coinbase 當初依循合法的監管框架營運,但現在卻又不認同在該框架下的監管行動。
SEC 的角度不認同 Coinbase 沒有意識到已經違法
「Coinbase 作為一家數十億美元的公司,擁有精明的法律諮詢顧問提供指導,但卻辯稱自己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可能會違反證券法,並暗示當初 SEC 在 2021 年批准 Coinbase 上市聲明,就同等 SEC 永遠認同自當時,以及之後業務內容的合法性。」,SEC 在寄給負責本案的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 Katherine Failla(凱瑟琳·波爾克·費拉)的 4 頁內容中如此提到。
SEC 表示,Coinbase 曾多次跟股東透露,在平台上的交易的加密資產可能會被視為證券,違反證券法,這樣的說詞被 SEC 作為認定 Coinbase「是有意識到觸法可能性」的證據。同時 SEC 點出 Coinbase 有瑕疵的二個論點:
- 投資合約需包含正式跟非正式普通合約。
- 即便加密資產在首次發行和出售時被視為投資合約,因為 Coinbase 並非屬於發行人之間的交易,這些資產不能被視為投資合約,這些交易屬於二級市場「資產銷售」。
除此之外,SEC 指出雙方在法院面臨的三個核心問題,分別是「Coinbase 是否有完成註冊?」、「Coinbase 是否為證券交易所、經紀人/清算機構等中間機構?」、「與證券交易有關?」,SEC 表示 Coinbase 只有針對他們們從事的是「資產出售」這個點做澄清。
Coinbase 法務長批 SEC 冷飯熱炒
「當兩年前允許我們公開上市時,他們忽視了適當考量公共利益和投資人保護的義務。」,Coinbase 法務長 Paul Grewal 在推特(Twitter)回應,SEC 一直無視跟本案有關的關鍵癥結點,像是曾經在國會作證時,聲稱目前沒有適用於監管加密貨幣交易所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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