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今年 6 月狀告 Coinbase,指控該交易所是一家「未經註冊的證券交易公司」。對此,執行長 Brian Armstrong 近日就向《金融時報》爆料稱,其實美國 SEC 在正式提起訴訟之前,曾要求 Coinbase 下架所有加密貨幣交易,唯獨比特幣除外。
報導認為,美國 SEC 的舉措表明,該監管機關打算在更廣泛的加密貨幣市場領域行使監管權力,Brian Armstrong 就指出,Coinbase 當時被告知的說詞是:美國 SEC 相信「比特幣之外的加密貨幣一律都是證券」。
Brian Armstrong 接著透露,由於這個說法和 Coinbase 對法律的理解存在落差,於是便向對方詢問如何得出上述結論,沒想到 SEC 這時卻回應稱:「我們不會向你解釋,你需要將比特幣以外的所有資產都下架。」
若 Coinbase 當時迫於壓力而做出讓步,這可能會變相使得許多在美國營運的加密貨幣交易所也同樣淪為「違規平台」。 Brian Armstrong 直言:
那時我們真的別無選擇。(如果我們)放棄比特幣以外的所有資產,這也就意味著美國加密貨幣產業的終結,而且法規實際上也沒有這樣的要求。所以,最簡單的選擇就是上法院,讓法院來判決究竟誰對誰錯。
針對上述消息,美國 SEC 向《金融時報》回應稱,執法部門「並未正式要求」Coinbase 下架任何資產,並表示執法人員在調查過程中,有可能會根據《證券法》對有疑慮的行為「發表自己的看法」。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 Gary Gensler 過去曾多次宣稱,「比特幣以外的加密貨幣都屬於證券」。此外,他還主張,加密貨幣產業不需要「監管清晰度」,理由是發行商、經紀自營商和交易所本來就應該要知道如何遵守法規,尤其是《證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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