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議員 Warren Davidson 9 月 25 日在華盛頓舉行 「加密圓桌會議」,主要討論 ICO 和加密貨幣的法規議題。
此次會議預估有超過 45 名企業代表參與,並表達他們對於規範加密貨幣的擔憂。會議上專家告知立法者,ICO 和加密貨幣極度缺乏監管。
另外,與會者也討論了「代幣分類方法」,旨在探討現有 ICO 代幣在定義上的不確定性,以及相關的監管框架。
為此,專家們提出了「合規監管」和「消費者保護」的原則,尤其概述監管的實施應當緊追技術發展的腳步。
Protocol Labs 總法律顧問 Marvin Ammori 強調,由於代幣分類的不確定為整個體系帶來許多問題。
Ammori 引用了去中心化文件存儲項目 Filecoin (FIL) 所面臨的問題,該公司於 2017 年推出時認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會將其視為證券。
Chia Network 總裁 Ryan Singer 參與討論,並將矛頭指向「以太坊風波」,當時 SEC 表態,主要的競爭幣不會被視為證券,而是作為一種商品來監管。
Singer 同意 Ammori 的觀點,強調該行業的主要問題是「不夠明確」,及對「如何才足夠去中心化」或「如何才具備完善的功能」仍欠缺清晰定義。
Andreessen Horowitz Crypto 的首席運營官兼總法律顧問 Hilary Kivitz 建議,在籌款階段運作的代幣應被視為證券。 Kivitz 還提出一般代幣的定義,亦即代幣激勵應該與「ICO 所有參與者的利益」協調,
代幣 (是) 一種促進共享激勵網絡的資產,每個參與者都從網絡的發展中獲取價值。
其他與會者認為,現行法規不僅含糊不清,而且過時。加密安全公司 Harbour 的首席執行長 Joshua Stein 表示,證券法規對於 DApps 中的效能型代幣「就是行不通」,並強調現行證券法僅適用於傳統證券,而且不適合 ICO 行業。他提到,
每次我想使用去中心化的 Microsoft Word,或者我想透過像 Filecoin 這樣系統存儲文件時,可以試想當你每次使用 Dropbox 都必須聯繫經紀商、通過 KYC 驗證,或許還得在經許可的交易平台上訂閱 Dropbox,然後完成一大堆報告要求,這樣是行不通的。
美國商會的 Kate Prochaska 表示,必須實行 3 件事才能確保加密行業不會轉移海外:協調監管、明確定義及聯繫監管機構,以取得「不採取行動」的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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