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歐盟極具里程碑意義的《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法案(MiCA)》被正式簽署成為法律之後,立法者們的腳步並未停歇,繼續加緊探索監管可能存在不足的領域,尤其關注代幣分類、質押借貸以及 NFT 市場方面的監管空白,甚至有研究表明,在一般情況下,應該把加密貨幣「默認」為證券。
「MiCA 法案」正式成為歐盟法律
5 月 31 日,「MiCA 法案」在歐洲議會議長 Roberta Metsola 、瑞典(歐盟輪值主席國)農村事務部長 Peter Kullgren 的簽署下正式成為法律。此外,當天還有另一項單獨的《資金轉移條例(TFR)》被簽署成為法律,將要求加密貨幣營運商、錢包提供商檢查客戶身份,以減少洗錢活動。
MiCA 將於 6 月在歐盟官方公報上發表後的幾周內生效,而其條款:針對錢包提供商和交易所引入營運執照制度,並要求穩定幣發行商必須維持充裕的儲備金,則將在 12 至 18 個月後生效。
「MiCA 法案」仍存在疏漏
雖然許多人都將 MiCA 視為「世界第一個全面性的加密資產監管框架」,但當中並未直接涵蓋 NFT 、質押借貸及 DeFi 等領域。
在歐洲議會委託進行的一項研究中,法律和金融專家就點出了 MiCA 法案所存在的漏洞和空缺,表示所有加密資產都應被視為「可轉讓證券」,換言之,應該比照股票、債券的規定來對加密貨幣進行規範。
報告還提到了美國的政策,並指出歐盟在分類代幣時應借鏡美國證管會(SEC)所用的 Howey Test,特別是在評估借貸和質押協議時,因為這當中涉及到「投資者獲得利息」、「合理的利潤預期」等情況,意味著這些服務符合證券標準。
該報告補充稱,若不採取進一步措施以填補監管漏洞,具有里程碑意義的 MiCA 法案能夠帶來的短期效益可能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