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來源:CALLEN,Wintermute
編譯:深潮 TechFlow
摘要
- 從 2017 年的 ETHLend 開始,Aave 在協議使用和治理參與方面都取得了巨大增長,是 DeFi 最大的協議之一,存款達到了 58.91 億美元。
- Aave 在貸款架構方面進行了多次升級,部署了 Aave V2 和 Aave V3,並推出了 Aave Governance V2 。
- Aave Governance V2 為 DAO 引入了完全去中心化的治理系統,這意味著 DAO 不再完全依賴 Aave 的創世團隊來批准鏈上提案。
- Aave Governance V2 為治理引入了新功能,如投票和提案權力的分離、投票策略、多個執行實體以及由社區選舉產生的多重簽名賬戶 Guardian 。
- Aave Governance V2 由 4 個核心智能合約組成:AaveGovernanceV2 、 Short Executor 、 Long Executor 和 GovernanceStrategy 。它們負責在以太坊主網和其他鏈上創建、投票和執行 Aave Improvement Proposals(AIPs)。
- Aave Governance V2 取得了巨大的使用量,擁有 272 個提案,並促成了 Aave 的一些重大變化,例如在 8 個鏈上成功部署 Aave V3 和 GHO 的推出——Aave 的去中心化穩定幣。
Aave 簡介
Aave 是最大的去中心化借貸協議,也是第三大 DeFi 協議,跨越 8 個區塊鏈的存款總額達到了 58.91 億美元。 Aave 於 2017 年作為 ETHLend 開始,在最初的代幣發行熱潮中籌集了 1620 萬美元,作為一個去中心化的點對點(P2P)借貸平台,以其 LEND 代幣交換。 2018 年,ETHLend 改名為 Aave,標誌著該協議從 P2P 模式轉向了流動性池模式。 2020 年 1 月,Aave V1 推出,幾個月後進行了從 LEND 到 AAVE 的代幣遷移。
流動性池模式允許將存款人的代幣進行匯集,為借款人提供即時流動性,不再需要像 P2P 模式中那樣等待理想的交易對方。這使得存款人可以通過隨時間而增加的各種借款人支付的利息 passively 獲得代幣的收益。
快進到 2023 年,Aave 在使用和存款方面取得了巨大的增長,同時在多個區塊鏈上發布和部署了 Aave V2,最近又推出了 Aave V3 。
除了 Aave 借貸架構的升級之外,我們還看到 Aave 的治理系統隨著 Aave Governance V2 的推出而進行了徹底改革——Aave Governance V2 是一個具有改進功能的完全去中心化的鏈上治理系統。
隨著 Aave Governance V2 的引入,一個全新的完全去中心化的鏈上治理時代為 DAO 展開,自其推出以來,新的治理系統經歷了巨大的活動;處理了 272 個提案的創建,包括 Aave V3 的推出、 GHO——Aave 的去中心化穩定幣以及新資產的上市。
什麼是 Aave Governance V2?
Aave Governance V2 是一組智能合約,其參數支持 Aave 協議和 Aave DAO 的運作。它最初由 Marc Zeller 提出,並在 2020 年 12 月的 AIP-4 下激活,為 Aave 引入了 4 個關鍵的治理創新:
- 投票和提案權力分離:Aave/stkAAVE 持有人可以選擇僅委託他們的提案權力,同時保留他們的投票權力;反之亦然。
- 投票策略:不同形式的經過治理批准的 Aave 代幣可以被允許對提案進行投票。
- 多個執行實體:短期執行者和長期執行者允許根據提議變化的重要性設置不同的投票要求。
- Guardian:由社區選舉產生的多重簽名賬戶,其中的個人可以否決或取消帶有惡意代碼的提案。
Aave Governance V2 受到委派式治理模型的啟發,該模型模仿但不強制執行代表性民主。同時,這些新功能為 Aave 提供了一個更具包容性、高效和強大的治理系統。
儘管如此,有人可能會認為在 Aave Governance V2 下,對 Aave 最重要的變化是任何人都可以提交和實施 AIP(Aave Improvement Proposal)。這是 V2 的前身 Aave Governance V1 無法實現的。
具體而言,V2 繞過了 V1 治理流程中的第 4 步,該步驟只允許 Aave Genesis 團隊提交作為約束性治理提案的 AIP 。現在,有足夠 AAVE/stkAAVE 的任何人都能夠以完全去中心化的方式提交和實施 AIP 。
V1 和 V2 在提案生命週期的初始階段有相似之處,即提出變更並與社區討論。然而,第三步:Aave 最終評論請求(ARFC)是提案的最終版本,其中包含 DAO 風險服務提供商的意見。第四步需要社區投票,確定他們是否滿意最終的變更,最後,第五步通過正式的 Aave 改進提案(AIP)在鏈上批准這些變更,使用 Aave 治理 V2 。
它是如何工作的呢?
Aave Governance V2 由 4 個核心智能合約組成:AaveGovernanceV2 、 Short Executor 、 Long Executor 和 GovernanceStrategy 。這些核心智能合約負責從開始到結束處理 AIP 的過程,並提供 3 個關鍵功能:
- 提案創建:任何具有足夠提案權限的社區成員都可以在 Aave 政策的任何子類別下創建提案。根據正在更改的政策確定投票所需的時間、權限和社區共識。
- 提案投票:一旦提案開始,AAVE/stkAAVE 持有人可以通過 YAE 或 NAE 投票選項對其結果進行投票。
- 提案執行:如果提案獲得代幣持有人的批准,提案將進入延遲期(時間鎖定),以便反對變更的用戶可以選擇退出系統(例如,由於更嚴格的風險控製而退出借款位置)。延遲期結束後,提案進入寬限期,並可以通過調用 Short/Long Executor 智能合約中的執行函數由任何以太坊地址執行,或者在不利情況下,Guardian 可以否決/取消提案。
具體而言,
- AaveGovernanceV2 負責創建 AIP,並要求用戶提交信息,指定要使用的執行器以及他們希望對協議進行的更改。它還負責設置審查期的長度。
- Short Executor 用於對協議進行較小的更改,並允許更快速和較不嚴格的共識要求(例如,參數更改、資產上市等)。
- Long Executor 用於對協議的核心代碼進行重大更改,這些更改會影響治理共識,並需要進行漫長而龐大的共識過程(例如,對 AAVE 代幣、 V2 治理參數以及自身的更改)。
- GovernanceStrategy 處理衡量用戶提議和投票權力的邏輯。它還定義了可以在投票中使用的代幣(即 AAVE 和 stkAAVE)。
為了進一步了解這些智能合約是如何相互交互的,讓我們看一個最近的鏈上提案,由 Llama 提出將 LDO 列入以太坊 AAVE V3 。鑑於該提案是一個資產上市提案,不涉及關鍵的治理共識參數,Llama 在提交所有相關信息的同時,使用了 Short Executor,並通過 AaveGovernanceV2 智能合約來列出 LDO 。
同時,AaveGovernanceV2 從 Short Executor 智能合約中讀取共識要求,並與 GovernanceStrategy 進行交叉檢查,首先確定如何計算 Llama 的提議權力,其次確定是否大於所需的 80,000 AAVE 提案門檻。鑑於 Llama 擁有足夠的投票權力,該提案成功創建,並進入為期 1 天的審查期。
經過 3 天的投票,Short Executor 使用 GovernanceStrategy 驗證了是否滿足 320,000 AAVE 的投票法定人數和 80,000 AAVE 的投票差異。在這種情況下,Llama 成功通過了這兩個參數,獲得了 459.7k AAVE 的「YAE」投票和 0 個「NAE」投票。
然後,提案進入為期 1 天的延遲期,允許用戶在進入為期 5 天的寬限期之前對變更做出反應。在為期 5 天的寬限期內,用戶需要在 Short Executor 上調用 execute 函數,以在鏈上批准這些變更。如果在寬限期結束之前沒有人執行該提案,提案將過期,變更將不會生效。最後,如果 Guardians 確定代碼存在惡意行為,他們可以否決該提案以保護協議。
Aave 的多鏈治理系統
考慮到不斷增長的多鏈 DeFi 生態系統,我們繼續看到 DeFi 協議在越來越多的鏈上部署,以吸引新用戶並滿足對燃料敏感的受眾。 Aave 一直處於多鏈運動的前沿,為其 V3 產品部署了 8 個鏈。然而,這給治理帶來了新的挑戰,例如確保代幣持有人仍然以非分散和熟悉的方式對跨鏈部署擁有控制權。
Aave 的跨鏈治理架構與 Uniswap 和 Compound 等其他主要協議類似。在 Aave 的情況下,只有在 Polygon 、 Arbitrum 和 Optimism 上的 V3 部署是通過 Aave 的跨鏈治理橋直接從以太坊主網進行控制的。
在以太坊主網之外的每個支持的 V3 部署都需要一個「跨鏈橋接收器」和一個原生的「執行器」合約(Arbitrum 和 Optimism 需要第二個 L2BridgeExecutor 合約以確保 L2 兼容性)。
例如,在 Polygon 上,Aave V3 擁有一個 PolygonBridgeExecutor,它監聽從 Polygon 跨鏈橋傳遞的消息,這些消息是從以太坊主網上的成功治理投票發送的。然後,PolygonBridgeExecutor 將消息轉發給 Polygon 的原生執行器合約(BridgeExecutorBase),如果在 Polygon 上的任何人發起,在寬限期內可以執行這些變更。
與以太坊主網類似,跨鏈提案展示了相同的延遲和寬限期行為;如果指定了,提案也可以被 Guardian 地址否決。
多鏈治理的一個關注點是,使用跨鏈橋引入了安全問題,例如信任橋接驗證者以以無法被審查的方式將交易從以太坊主網中繼到其他鏈上。還存在跨鏈橋停機的風險,導致跨鏈提案無法傳遞到其他鏈上。
結論
自在 AIP-4 中激活以來,Aave Governance V2 已批准了 272 個鏈上提案,為社區提供了一個安全、高效、去中心化的提案創建、投票和執行平台。
(以上內容獲合作夥伴 MarsBit 授權節錄及轉載,原文連結 | 出處:深潮 TechF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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