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太坊錢包 MetaMask 開發商 Consensys 指出,早前收到美國證管會(SEC)發出的執法警告,表示該公司透過提供 MetaMask 而作為無牌經紀商營運,意味著 SEC 已決議將「以太幣定性為證券」,於是憤而將 SEC 告上法院,對該監管機關「非法奪取權力」的行為進行反擊。
Consensys 希望聯邦法院宣告以太幣並非是「證券」,反對任何基於「以太幣是證券」的想法,以及對 ConsenSys 進行的調查「都將違反」該公司依據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該修正案主要目的是以法定程序來防止政府權力的濫用)的權利和「行政程序法」,也就是該公司所開發的 MetaMask 並非是依據聯邦法律而形成的「經紀商」(broker),因此 MetaMask 的質押服務不違反證券法,同時尋求針對 SEC 啟動的調查或對 MetaMask 交換合約或質押功能相關的執法行動提出禁制令。
Consensys 在周四針對 SEC 和當局五位委員提出的訴訟內容指出,該公司在 4 月 10 日收到了 SEC 的威爾斯通知(Wells Notice),內容是 SEC 打算對該公司透過提供 MetaMask 錢包而違反證券法的行為採取執法行動。
Consensys 否認自家扮演經紀商角色,表示這款錢包「介面簡易」,而且並未持有客戶的數位資產,也沒有提供任何交易功能。
訴狀內容還指出,SEC 對以太坊的權力侵犯,違反其過往有關「以太幣是一種商品,而非證券」的說法(這是引用 SEC 前財務部主任 Bill Hinman 在 2018 年的演講內容)。此外,SEC 也違反姐妹監管機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的權限,CFTC 擁有監管以太幣相關衍生品的權力。
Consensys 在訴訟中主張,該公司「是在這樣的監管共識環境下,打造自身的事業」,而 SEC 對以太坊新權力攫取,違反了依據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的正當程序條款所要求的發出公平通知。
訴訟內容主張:「SEC 非法奪取以太坊的權力,將為以太坊網路以及 Consensys 帶來災難」。
美國證管會的一名代表拒絕對這起訴訟發表評論。
這樁訴訟的另一個法源依據則是「重大問題原則」,也就是最高法院的一項裁決,禁止聯邦監管機構大幅超出國會授權的職責範圍。不過先前 Terraform Labs 與 Coinbase 在論辯中依據這條原則所提出、加密貨幣適用於這項原則範圍的說法,已經被兩位法官否決。
ConsenSys 已經向德州北區地方法院提起告訴,加入區塊鏈協會等團體和 Legit Exchange 等公司的行列,尋求阻止 SEC 把特定加密貨幣公司或資產視為證券。
近幾個月,SEC 已經對幣安、 Kraken 、 Coinbase 等加密貨幣交易所發動訴訟。 Uniswap Labs 本月稍早透露,已經接獲 SEC 發出的威爾斯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