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金融監管機構以「違反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法」為由,周二對幣安(Binance)處以 600 萬加元(約 440 萬美元)的罰款。
根據周四發表的新聞稿,加拿大金融交易和報告分析中心(FINTRAC)列舉了幣安的兩項違規行為,其一是該公司未能登記為外國貨幣服務企業。
此外,FINTRAC 還表示,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19 日期間,現已停止在加拿大營運的幣安網站未能向監管機構報告 5,902 筆金額超過 1 萬加元的加密貨幣交易,以及這些交易附帶的客戶實名認證(KYC)資訊。
FINTRAC 指出,該機構是透過區塊鏈瀏覽器工具發現了幣安的違規行為。
去年 11 月,幣安也因違反洗錢防制規定,同意向美國監管機構支付 43 億美元的罰款,幣安創辦人、前執行長趙長鵬 5 月 1 日在美國被判處 4 個月徒刑,他當時在法庭上承認,自己未能完全建立「KYC 實名認證」制度,也明白到要擁有穩健 KYC 、反洗錢計畫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