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金管會作為虛擬貨幣的主管機關,料將於 9 月下旬針對相關業者公布指導原則。根據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的說法,目前已初步敲定納管 10 大方向,但由於穩定幣牽涉到央行權責,因此指導原則僅針對「非穩定幣的發行」,並未針對穩定幣進行規範。
黃厚銘昨(7)日在例行記者會表示,金管會在 9 月底發布虛擬貨幣指導原則之後,接下來會推動虛擬資產業者成立公會、訂定自律規範,且公會對業者具約束力,一旦有業者違反自律規範,金管會將要求對方改善,否則可引用洗錢防制法來處罰,罰鍰從新台幣 50 萬元至 1 千萬元不等。
另外,金管會還認為,考量到穩定幣若成為廣泛之支付工具,可能會影響國家貨幣主權、貨幣與外匯政策及金融穩定,這方面將涉及中央銀行權責,因此金管會只針對非穩定幣管理。
根據金管會資料,目前已完成洗錢防制法遵聲明的虛擬資產業者合計 25 家,其中有 2 家為國外業者、 23 家為本土幣商;另有 27 家已送件,其中 21 家正在補件,2 家金管會判斷無需進行洗錢防制法遵聲明,另有 4 家還在審查中。換言之,台灣未來最多可能會有 52 家虛擬資產業者。
另外,立委郭國文也在 9 月 7 日召開公聽會,建議虛擬資產應朝「制定專法」的監理方向,會中金管會證期局代表就指出,針對虛擬資產的納管將採取滾動式檢討,未來不排除設定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