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創辦人、前執行長趙長鵬(CZ)昨天承認違反《銀行保密法》,根據《CoinDesk》報導,聯邦檢察官正促請法官將趙長鵬限制出境,要求他在明年 2 月的量刑聽審之前留在美國。
趙長鵬週二在西雅圖聯邦法院出庭認罪,承認違反《銀行保密法》並導致金融機構違反《銀行保密法》,他同意支付 5 千萬美元罰款和辭去執行長職務,他同時還以 1.75 億美元的保釋金獲得保釋,而作為保釋條件的一部分,他必須在明年 2 月 23 日量刑聽審前 14 天返回美國。
美國司法部發言人此前向《路透社》透露,趙長鵬預計將在西雅圖停留到週一晚上,但之後將被允許返回阿聯(UAE)的居住地。
然而,檢察官卻在週三提交的法院文件中指出,趙長鵬作為阿聯的公民「與美國的關係微乎其微」,若允許他離境有可能一去不回。檢方表示,他們並不是要求讓趙長鵬入獄候審,只是想讓他留在美國境內。
根據目前的保釋協議條款,趙長鵬是可以離開美國的,他已在信託帳戶中存入 1,500 萬美元的現金、簽署了 1.75 億美元的個人擔保保證金,並且也找到了提供額外保證金的擔保人。
即便如此,檢察官仍認定這不足以排除趙長鵬的逃亡之虞,因為他大部分資產都在境外,而阿聯和美國之間也沒有引渡條約。
趙長鵬的律師在週二的庭審上指出,強行讓趙長鵬留在美國會給他和他的家人造成困擾,他的妻兒難以在短短數個月時間內舉家搬遷到美國。
治安法官 Brian Tsuchida 則向檢察官詢問,趙長鵬既已自願赴美自首認罪,難道這還不足以證明他沒有逃亡之虞?一名檢察官回應稱,自願來美國認罪和面臨潛在的牢獄之災是有區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