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巨星「C 羅」Cristiano Ronaldo 曾與幣安合作推出 3 檔 NFT 系列收藏品,但近日卻因此遭到集體訴訟,原告指控他協助幣安招攬大眾投資「未註冊證券」,又指他們因 C 羅推廣幣安而蒙受損失。
根據外媒報導,原告 Michael Sizemore 、 Mikey Vongdara 和 Gordon Lewis 於 11 月 27 日在美國佛州地方法院對 C 羅提起集體訴訟,宣稱 C 羅「在與幣安協同合作的情況下,推動、協助和/或積極參與了未註冊證券的發行和銷售」,並要求 C 羅向原告賠償金錢損失、支付法庭費用。
據悉,C 羅於 2022 年中與幣安建立長期合作關係,前後共推出了 3 個系列的聯名 NFT 。訴訟文件就指出,申購這些 NFT 的用戶還有可能會使用幣安來投資未註冊證券,包含幣安平台幣 BNB 及該交易所推出的收益型產品:
C 羅的宣傳與推廣吸引了(或協助幣安吸引了)投資人投資於未註冊證券,他鼓勵數百萬追蹤者、粉絲和支持者在幣安平台上進行投資。
訴狀提到,幣安之所以日益受歡迎,部分原因是由 C 羅的影響力所推動,他在社群媒體平台上擁有 8.5 億粉絲。原告宣稱,C 羅的 NFT 銷售「非常成功」地推廣了這家交易所,首次開賣後一周,幣安的搜尋熱度就飆升了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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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istiano Ronaldo (@Cristiano) November 28, 2023
原告主張,C 羅知道或理應知道「幣安出售未註冊加密貨幣證券」,因為他擁有投資經驗,也有豐富的資源能夠尋求外部顧問的協助。
該訴訟還引用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指導意見,警告名人若因推廣加密貨幣而獲得報酬,都必須向大眾揭露「這其實是業配」,但原告聲稱 C 羅並未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