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表示,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並未在菲律賓註冊為公司,亦未得到監管許可或授權,卻在當地開展營運。
菲律賓 SEC 週二發表聲明指出,幣安一直在社群媒體網站上積極推廣其平台,以吸引菲律賓人進行投資和交易,並補充說,如果沒有取得必要的許可執照,這種推廣行為是不被允許的。
菲律賓 SEC 進一步警告稱,根據《證券監管法》,在菲律賓推廣幣安的個人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最高可處以 500 萬比索(約 90,260 美元)的罰款或 21 年監禁,或兩者併罰。
幣安發言人向外媒表示:「我們承認並尊重菲律賓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聲明。在幣安,我們致力於遵守適用的當地法規。在新領導層的帶領下,我們已採取積極措施來解決 SEC 的擔憂。」
根據幣安發言人的說法,原擔任幣安菲律賓公司總經理的 Kenneth Stern 已於今年 7 月離職。
幣安創辦人趙長鵬上週在西雅圖聯邦法院出庭認罪,承認違反《銀行保密法》,作為認罪協議的一部分,他同意支付 5 千萬美元的罰款並辭去幣安執行長的職務;而幣安則因違反洗錢防制規定、美國制裁規定而須支付 43 億美元的罰款。
新任執行長鄧偉政(Richard Teng)從趙長鵬手中接下產業龍頭公司的掌舵人一職,他日前發表公開信指出:
我相信,多年執掌阿聯酋國際金融中心重鎮之一的阿布達比全球市場的工作經驗,令我在這方面為新職位做好萬全準備。
我很自豪能夠推動創建被廣泛認為是世界上最進步和最具前瞻性的數位資產監管制度之一。這份經驗毫無疑問讓我對監管環境具備細緻入微的觀點,將會是引領幣安邁向嶄新歷史篇章的必要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