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南區地方法院的法官正決定是否駁回美國證管會(SEC)對加密貨幣交易所 Coinbase 發動的訴訟,但由於案件涉及大量複雜的問題,法官在進行審理前,必須先裁定在 Coinbase 上十多個幣種的交易究竟是否屬於「證券」。
SEC 和 Coinbase 在周三(17 日)的法院開庭審理過程中,都同意「代幣本身」不是證券。
SEC 的律師主張,每筆交易都相當於「投資人買了一個代幣所代表的生態系」,買進者希望從生態系中分享其收益,因此只要這些交易中的「其中一筆被視為投資合約」,那麼 Coinbase 就違反了證券法。但該公司則表示,這些是「次級市場交易」,並沒有合約的存在,因此它們不可能被視為證券。
Coinbase 正尋求與美國紐約南區地方法院法官 Katherine Polk Failla 談話,請求她駁回 SEC 對 Coinbase 發動的違法指控,而儘管這位法官對 SEC 和 Coinbase 問了長達 14 頁的問題、挑戰他們的立場,但她並未在席上做出決定,而且也沒有透露將採取什麼樣的判決方式。
Katherine Polk Failla 沒有暗示時間表,但預計幾週內必須決定這些代幣究竟是否為證券。結果若非強化 SEC 打擊未註冊為交易所的加密貨幣平台處理未經註冊證券的相關行動;就是會減損 SEC 在打擊加密貨幣產業的努力,使 SEC 遭遇進一步的法律敗局。此外,在 SEC 對幣安、 Kraken 發動的類似案件中,法官的看法也會影響 Katherine Polk Failla 法官對此案的看法。
SEC 的律師 Patrick Costello 表示:「無論我們誰擁有它(代幣),都是同樣的電腦程式碼。」他認為,無論買家如何獲得數位資產,就是取得了一份合約。
代幣是進入生態系的關鍵。如果沒有生態系,代幣就完全沒有價值。
Coinbase 委任律師 William Savitt 主張,Howey 測試所定義的「投資合約」,實際上需要代幣發行方和買方之間存在合約義務,「必須有聲明來傳達可執行的承諾。如果沒有這個,那就不是擁有合約」。
法官則謹慎地不暗示自己的觀點,只承認一點:「這是個艱困的問題。」
SEC 的律師 Patrick Costello 也試圖反駁有關 SEC 的立場可能將證券的定義擴大到藝術品、交易卡等收藏品,理由是這些資產並沒有集中化的生態系,「收藏品有自己的價值,別人沒有辦法讓一張棒球卡變得更具價值」。
Failla 法官談到 SEC 提出加密貨幣相關案件的兩項重要判決,包括 SEC 在 Ripple 案件中敗訴,另外在 Terraform Labs 的案件中勝訴。她說,Terraform 案件中的 Jed Rakoff 法官判定加密資產交易是證券,「我並不意外」,但這並不涉及被掛在次級市場交易的代幣,顯示該案與本案存在差異。
加密貨幣產業人士對法官在聽審上對 SEC 的觀點顯然採取懷疑態度感到支持。例如 Paradigm 政策總監 Justin Slaughter 表 示:「SEC 的主張在整個聽審過程中顯然是受到高度質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