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政府公布資本市場數位化新藍圖。韓國金融委員會(FSC)於 9 月 4 日召開第三次公私營代幣證券聯合協議會議,宣布將自 2027 年 2 月起分三階段建設代幣證券基礎設施,把應用範圍由現有碎片化投資產品,逐步擴展至股票、債券及基金等傳統金融商品。
韓國《電子證券法》及《資本市場法》修正案已於 2026 年 1 月 15 日獲國會通過,相關制度定於 2027 年 2 月 4 日生效。修法正式承認以區塊鏈分散式帳本記錄證券發行及流通資料,並賦予相關帳本法律效力。韓國監管機關強調,代幣證券並非新的資產種類,而是與紙本證券、電子證券並列的一種發行形式,仍須遵守現有證券登記、資訊披露及中介牌照規定。
按照第一階段安排,基金方面將率先開放機構投資者專用的私募貨幣市場基金,即私募 MMF 代幣化;債券方面則先處理機構投資者專用私募債;股票部分由非上市股票開始,採取信託架構,把既有電子證券交由韓國證券存管機構或信託公司保管,再發行代表信託受益權的代幣證券。公開募集的碎片化投資證券亦可在第一階段採用代幣形式發行。
第二階段將視首階段的系統穩定性、效率及市場需求,把基礎設施進一步擴展至公開發行證券。韓國政府亦計畫參考紐約證券交易所及納斯達克的相關試驗,由韓國交易所推動上市股票代幣化模型驗證及試點項目。
第三階段目標則是把代幣證券帳本與穩定幣等支付帳本連接,在區塊鏈上同步完成證券交付與款項支付。不過,FSC 明確表示,第二及第三階段的推進時間將取決於首階段成效、市場參與者的技術發展速度、不同分散式帳本之間的互操作能力,以及韓國穩定幣相關立法進度,因此目前不能視為已有確定上線日期。
在交易監管方面,已取得證券買賣或中介資格的金融機構,可在原有牌照業務範圍內處理代幣證券,毋須再申請一張專屬牌照;但場外交易平台若要支援代幣證券,仍須事前與韓國金融監督院協商。一般投資者在每一家場外交易平台的年度淨買入上限,將設定為 1 億韓元。
韓國亦將容許非金融機構的證券發行人申請成為「發行人帳戶管理機構」,直接管理自身發行產品的投資者證券帳戶。不過,申請者須具備至少 40 億韓元自有資本,並配置帳戶管理、內部控制及資訊科技專業人員。相關發行範圍、場外交易牌照、投資限額及登記條件,預計於 2026 年 9 月底納入配套法規草案並公開徵詢意見。
這項政策意味韓國的代幣化布局正由小規模、非標準化的碎片投資,轉向傳統資本市場基礎設施。不過,現階段仍屬「分階段開放」而非全面代幣化;穩定幣立法、系統安全、帳本互操作性及市場流動性,將是韓國能否由試點走向大規模商業應用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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