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共和黨籍德州眾議員 Sylvia Garcia 於 10 月 18 日向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提出一項立法草案,內容是將「所有受管理的穩定幣視為證券」。
這項在 10 月 22 日公布的立法草案名稱為「2019 年穩定幣適用證券法」,尋求依據 1933 年《證券法》來規範穩定幣,其中包含對「證券」一詞的狀態定義進行修正,以納入「受管理的穩定幣」,同時也尋求在欠缺管理規範指引的領域進行釐清。
這項法案指出,「這類數位資產的市場價值是藉由直接或間接參考由一人、或者多人所持有、指定或管理的『一籃子資產(包括數位資產在內)的價值』而定。」
外媒報導稱,這套研擬的法案似乎是針對社群媒體巨擘 Facebook 在今年 6 月所提出的 Libra 加密貨幣,Libra 計劃成為與一籃子法定貨幣掛鉤的穩定幣,然而,全球立法人士都在對這類穩定幣將對全球金融體系帶來的威脅而議論紛紛。
議員們已力促 Facebook 與合作企業,直到相關法規問題與監管獲得解決前,不要推出 Libra 。 Facebook 執行長 Mark Zuckerberg 預定台北時間今晚 10 點出席國會聽證會,區塊客今(23)日稍早報導,他計劃表明,直到美國監管當局批准前,Libra 都不會在全球各地推出,但這次措辭卻有別以往,他這麼說到,「Facebook 在獲得美國監管機構批准之前,絕不在全球任何地方參與發布 Libra 支付系統。」
如果上述立法草案被簽署為法律,將賦予美國證管會(SEC)權力,來對境內所有穩定幣與發行者進行管轄。不過,這項法案的提出不代表未來必定會成為法律。首先,必須經眾院金融服務委員會表決、再經眾議院通過、接著經參議院通過,才能由美國總統簽署法律。目前還不清楚這項法案所獲得的支持度有多少。
然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前任主席 Gary Gensler 認為,Libra 看起來已經很像是證券,他在 7 月於眾院金融服務委員會上作證表示,Libra 的計畫看起來近似於 ETF,而 ETF 落在證管會的管轄範圍內。
另一方面,主導推動「代幣證券法案」的美國眾議員 Warren Davidson 在 10 月 18 日接受採訪時推斷, Libra 最終將被劃分為證券,因此將落入證管會的管轄。他後來指出,新推動的立法草案是聚焦由公司所管理的穩定幣,「和穩定幣本身無關,而是跟是否有中央機構可改變它有關」。
此外,這項法案是與另一項由共和黨眾議員 Michael San Nicolas 所支持的立法草案共同提出,後項法案是要在證券發行者或相關主管以受管理的穩定幣取得報酬的情況下,禁止國交證券交易所讓這樣的證券掛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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