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喜空間台南館在 8 月 26 日隆重開幕後,緊接著迎來一系列大師級講座,可喜致力串接台灣產業圈的資源網絡,並創立流動的知識平台供大眾交流!第二場講座就由銘傳大學金融科技學院主任林盟翔,以《次世代數位金融科技》為題開講,跟大家一起探討:面對變化快速的未來,各家新創、企業該如何才能脫穎而出,成為最富有競爭力的金融科技(FinTech)公司。
「金融科技產業目前正面臨的問題,就像是…… 你在逛書店時,眾多書籍中最吸引你目光的是本未拆封漫畫書,因為印象中漫畫比較好閱讀,且封面畫風也不錯,比其他可以翻閱的硬知識書籍更為親近,所以不知覺選擇了它,但翻開細看後才驚覺,內容和你想象中的完全不同,漫畫的對話均是日文,你不一定看得懂,現在該怎麼辦?」— 銘傳大學金融科技學院主任林盟翔
FinTech 的光與影:科技創新要如何切入金融領域?金融領域要如何結合科技創新?
過去數年間,由數位轉型帶動全球金融科技產業蓬勃發展,到處充滿「善用科技提升金融便利性」、「金融產業需要科技幫助與破壞式創新」的思維,台灣業者也爭相推出各種服務,從實體商店轉為電子商務、從手機來拉近金融服務、科技公司主導金融業務,線上線下交錯模糊,形成百家爭鳴,大家紛紛擬定策略躍躍欲試,自顧自建立起所謂的「數位金融科技服務」生態系統。
無論是金融機構或是科技公司,加進科技元素後,促使傳統金融的經營模式產生變化,也間接鼓勵了「非金融機構」經營「金融業務」,雖說是為了填補傳統金融漏洞,卻也模糊了「金融業」跟「非金融業」之間的界線。然而,無論是金融發展或是文化傳承,均由過去的歷史、現在的發展、未來的創新所構成,誠如林盟翔主任憂心的:
「有些人,根本都還沒深入了解整體金融發展的歷史,就已經在思考未來要做些什麼了,但實情是,他們甚至連現在金融現況都一無所知,思考破壞式創新能夠帶來更多的便利性之際,這類改變的追求,傷害既有金融秩序與消費者權益可能更深。」
筆者驚覺,這不是比「一步登天」更難嗎?誠如前例:你手裡翻著一本與你從未拆封的表面想像不一樣的書,也根本看不懂的書的內容,選擇它的理由是以你自身經歷判斷比其他硬知識的書籍好懂,但實際上無法讀懂日文漫畫書的意思,更有的人雖不懂,但腦中就因為封面與圖片的破碎理解,已經浮現你因為表徵對於書本內容的想像,並開始思索著寫完讀後並且與眾人分享。各位有志於金融科技領域的朋友們,真的有確實弄懂、掌握與勾勒出完整的金融、科技、金融科技結合後應有的過去、現在以及未來嗎?
當今時代,在整個「金融+科技」的大環境內,眾人都只著眼於「科技」(Technology)的中性所帶來的創新與便利,將如何顛覆傳統與現在制度。然而科技發展需要金融幫助,抑或科技要改變金融制度或結合金融成為金融科技,但忽略「金融」(Finance)的重要性,會帶來萬劫不覆的後果,因為「金融」領域涉及到資金融通與權益保障之公共性,必須要對不同金融業務進行差異化高度監理,以維持金融秩序並確保金融消費者權益。所以,很多創業者其實到最後,根本並未意識到自己執著的破壞式創新,對於現今金融秩序與消費者權益帶來了什麼樣的正面或負面影響,亦未思考這類影響與科技在未來產生的便利性,在現今與未來金融市場中,亦未思考相關金融風險抑制與監理成本之評估與平衡,亦未考慮應該如何與金融法規進行搭配?此時所謂的破壞式金融創新之商品或服務,到底是不是社會上消費者所需要的?
林盟翔表示,「金融」本來就是建立在社會責任的基礎上,企業想獲利、創業想成功,這些都是人之常情,但無論如何,都萬萬不應該由民眾「買單」,他不禁反問:大家都想做「破壞式創新」 ,想去挑戰所謂認知上的現在金融權威,可是問題在於:挑戰完了,然後呢?創新後帶來的現有金融體制影響有多少?這又會牽涉到多少金融消費者的權益?獲得創新的效益與破壞後重新建立的成本平衡為何?因此產生的法律爭議與權益破壞,監理成本應由誰負擔?
常聽業者抱怨說「政府不鼓勵創新」、「會不會管太嚴」,但又有誰能事先估量,為了滿足少部分創新的想法,影響到多少人的福祉?畢竟,創新項目後帶來的社會改變與監理成本,最後都會用到大家的血汗錢及預算,這也正是監理機構必須層層把關的原因。
次世代創業之切入關鍵:要做就做消費者真正需要的產品
近來,在台灣政府與業者積極推動、投入之下,無論是銀行、保險或證券投資產業,數位化轉型都如火如荼地進行著。
去年,政府核准 3 張純網銀牌照,啟動開放銀行第一階段。再來,國發會也持續鬆綁上百項金融法規,對國內數位金融的推進更是鼎力支持。到了今年,台灣數位金融的發展預計更加進化,相信眾人也會切實感受到,數位轉型的運用面更為廣泛,而政府在法規的鬆綁與調整方面,也將會持續建置對金融科技較有利的環境。
在這方面,政府確實做了該做的事,那麼金融科技業者呢?林主任認為,科技業者切入到金融業有兩個生存的途徑。
首先就是檢視既有的金融架構,從金融理論、組織架構、金融服務、金融市場與監理脈絡,找出目前科技可以切入的金融服務或商品空隙,針對目前「金融服務缺少但消費者迫切需要」的類別作出回應,配合現行的金融政策及填補監理真空。例如目前主管機關公布的金融科技發展路徑圖、信託2.0、公司治理3.0、洗錢防制、開放資料、個人資料、監理科技、法遵科技等都是很重要的金融科技發展議題。
「現在的金融發展是把主導權還給金融消費者,當你的產品或服務能夠契合消費者需要的主導性時,比起自己在市場上『盲目追求』或建立自己認為的產品與服務,更能夠爭取到主管機關的鼓勵與支持,因為帶給民眾真正便利的同時,也能夠協助風險控管與監理精進,是消費者、主管機關、業者三贏的局面!」
其次,當科技業者在幫助消費者獲得所需之金融服務並體認到自己就是金融機構的同時,建構並遵循相同的金融機構監理機制與消費者保護措施,如此一來,也不會一開始是科技業者,而當金融任務重擔真的交付給你的時候,還要花成本調整成金融機構之監理架構,成本也因此就在一開始就計算進去了,這是身為金融科技業者應該要有的自覺、考量與社會責任。
此外,林主任認為,當業者開始進入到「次世代數位金融科技」去創新時,還必須要認真思考兩個問題:政策、組織定位。
如前提到,在政策方面,業者必須先釐清過去的金融局面,才能去規劃未來的路怎麼走;第二,他們必須知悉,「金融」領域是跟社會息息相關的,絕不能單純為了個人利益去創新,最後讓公眾去承擔成本;第三,「金融監理」很大程度上都是全面而嚴格的,若業者認為產品服務有風險,就必須先跟主管機關進行監理溝通,監理沙盒就是一種溝通的實驗工具,雖然有許多業者認為成本太大效益太低,但大家要冷靜思考一下,若不經過實驗,如何能夠讓消費者、業者與監理機關確實明白,帶來效益與產生的權益變動以及監理成本有多少?是不是真正契合消費者所需?法規上要如何調整?其實大家把這些情況當作是創業的成本來看,其實就不是那樣難以接受了,千萬別忘記,金融科技業者是科技業,也是高度監理的金融業。
最後,企業的組織定位在創業路上,同樣是關鍵。林主任指出,若一家公司的前期規劃不夠完善,待發展到一定程度的規模後,才想要改變方向,就會是難上加難的事情了,有些熬不過的只能退場。
說到底,企業經營最忌諱的是「空有想法但無規劃」、「有理想熱忱但找不到永續的消費者」,這時候,唯有勸自己明快決策,斷捨離撤出市場,才是公司停損最佳出路。非金融機構之科技業尚可如此,但若你已是金融機構,就不可能這樣了,你有準備好要成為融合金融科技的元素的金融機構了嗎?
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而金融結合了科技之後,What is FinTech for? 林盟翔主任認為:”For people in n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