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證券投資委員會(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Commission,簡稱ASIC)為打算推出ICO的企業頒布了指導方針。
依ASIC官方網站所述,ICO所發行的代幣根據不同的結構本質而有不同的法律定位。部分的代幣銷售只需要遵守一般的《消費者法》,但另一部分ICO金融產品可能要歸《公司法》管轄。在後一種情況下,法律將為投資者帶來一些保護,反之則否。
在一些案例中,ICO發行人可能會將參與者獲得的代幣定義為購買服務的收據。然而,如果數位代幣的價值會因為參與人數多寡以及資金運用而受到影響,這樣的ICO可能要符合「管理投資計畫」的法律規定,這常發生在有投資性質的ICO項目上。
「管理投資計畫」(managed investment schemes,簡稱MIS)也稱作管理基金、聯合投資、集合投資。指的是投資人的資金由專業人員進行管理,選擇最佳投資方式以達到資產增值的一種投資形式。
一旦ICO項目被認定為MIS,就必須依照《公司法》規定進行註冊、領取執照以及公示重大訊息。
由於法律禁止在公開說明書中有錯誤信息,ASIC的公告還警告ICO白皮書中不可違法寫入誤導性或欺騙性的陳述。
ASIC專員John Price對當地媒體表示,如果代幣不屬於金融商品,投資者必須謹慎閱讀ICO白皮書,因為《公司法》所提供的投資者保護制度將不適用。
相對於中國政府認為ICO涉嫌非法金融活動以及擾亂金融秩序,ASIC對ICO抱持正向的觀點,相信它可以增加企業可用的募資管道。指導文件這樣寫道:
ASIC體認到ICO有可能為企業籌集資金以及為投資者提供投資選項做出重要貢獻。ICO必須以促進投資者信任和信心的方式進行,並遵守有關法律。